(2025年9月26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练虹怡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
任命柴建桢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三)
免去柴建桢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