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唐晋、田野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
任命李刚、陈庆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三)
免去黄金枝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四)
任命林春艳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
免去刘佳丰、阎慧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五)
任命刘亚茜为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梁冰为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