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余飞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任命张玉鲲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任命黄宝跃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
任命田向红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长。
任命蓝向东、贺卫、方洁、岳向阳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张家贞、黄宝跃、张朝霞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许庆文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