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焦慧强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磊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
任命王磊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三)
免去张群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四)
免去范学斌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