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6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陶志蓉、亓蕾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
免去佟海东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
免去漆爱君、魏曙钊、闫飞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免去孙宏磊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