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4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孙兆晖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徐超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曹丽萍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
免去窦江涛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
免去辛尚民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郭月清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贾丽英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
(五)
任命仪军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高瞳辉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逯遥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赵瑞罡的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