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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综合保障中心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2-03-02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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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20号),2021年3月组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综合保障中心,为市人大常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立法监督和代表服务等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组建单位,暂未设置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综合保障中心事业编制37人,实有人数23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891.99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891.99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91.99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891.99万元,主要原因: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综合保障中心为新组建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891.99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891.99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821.2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2.07%,比2021年0万元增加821.24万元,主要原因: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综合保障中心为新组建的二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70.75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70.75万元,主要原因: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综合保障中心为新组建的二级预算单位。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项目预算支出方向为维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综合保障中心日常运转和基地改制等工作。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综合保障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综合保障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9.4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综合保障中心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8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综合保障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占本单位全部预算项目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0.75万元,占本单位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综合保障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