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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日期:2022-09-24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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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 永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司法代表小组成员为主的专题调研组,对全市法院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通过在线培训、听取汇报、观看视频、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全市三级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并积极征求相关单位、社会组织、专门学校、司法领域专家和律师代表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到市高级人民法院调研,对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出意见。9月1日,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专题研究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并提出意见建议。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制度框架,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最后一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多年来,北京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创新,积极探索构建符合少年司法规律的审判模式,深度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积累了大量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报告,总结了成绩,回应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分析问题客观到位,解决措施务实可行。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

  同时,调研中我们发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少年司法理念需要持续强化。有的办案人员尚未充分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有待加强,在办理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对双向保护政策的准确运用还需要提升。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增幅较大、未成年人涉网络案件增长明显等新情况,主动应对不够,立足审判助推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的意识有待增强。

  二是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办案人员综合审判能力不足,缺少与少年儿童相关的知识储备,不能完全满足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需要。少年法庭现有的受案范围多集中于涉未成年人刑事和民事案件,审理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的司法实践需要积极探索积累。司法延伸工作占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比重较大,需要占据办案人员的大量时间和精力,而符合这一特点的考核评价制度仍未完全建立,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是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审判中准确认定未成年人特别是低龄儿童言词证据效力的难度较大,相关证据认定规则仍需细化完善。涉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家事案件中,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确保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方面仍需不断改进。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帮扶救助需要更加重视,立足审判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薄弱环节,提出相关领域司法建议工作仍需加强。

  四是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有待增强。在涉罪未成年人安置帮扶方面,推动有关部门解决刑满释放未成年人就业难、就学难问题效果不明显。法治宣传进校园形式较为单一,不能满足在校学生多元化需求,法治副校长在实质参与学校安全管理、依法治校等方面不够深入。与未保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仍需加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司法延伸工作的配套措施也需要细化完善。

  对此,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主动性

  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途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立足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小切口”,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大文章”。主动把握时代要求,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谋划和推进首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全面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体现“宽容包容但不纵容”精神,落实好双向保护政策,积极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持续深化改革,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

  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持续推进涉未成年人行政审判工作,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水平。加强审判队伍职业化建设,着力培养未成年人审判复合型法官,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的司法办案能力。持续改进少年法庭审判管理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有效发挥考核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完善少年法庭体制机制建设,以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为基础,有序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和家事审判融合发展,相互促进。

  三、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强化监督指导,通过制定配套文件、细化办案指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及时明确法律适用的具体标准,不断完善证据认定规则,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用好从业禁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法律手段,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欺凌、性侵及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社会热点问题,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运用司法建议、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助推各部门主动履职,不断增强少年儿童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做好司法延伸,积极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

  注重与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等的协作配合,强化协同保护合力,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机关负责、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少年司法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司法社工等专业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司法延伸工作,切实推动心理疏导、社会观护、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回访帮教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措施有效落实。及时总结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司法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做好对策研判和理论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推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地方立法、提升首都社会综合治理水平贡献司法智慧。

  以上意见和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