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伯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配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和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跟踪监督工作方案,9月至10月,市人大财经委牵头开展了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和专题调研,组织委员、代表、预算监督顾问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跟踪监督调研11次,并形成9份专题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
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注重协同高效、合力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各项要求落实在跟踪监督全过程、各环节。一是将政府预算管理痛点难点、人大立法监督相关重点,以及预算审查监督全口径、全覆盖要求结合起来,市人大与市政府共同对政府投资管理、社保基金管理和使用等五方面突出问题及相应五个重点(牵头)整改部门,进行重点跟踪监督。二是将市政府审计整改部署会与市人大跟踪监督启动会衔接起来,首次互相参会,促进互联互通、同向而行。三是针对重点问题,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城建环保委、社会建设委开展横向协同监督,与政府投资管理审计整改涉及的四个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纵向联动监督。市政府审计、财政等部门全程参与,共同抓好重点(牵头)整改部门整改工作。四是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智库专家参与跟踪监督,提供全过程智力支撑。
10月28日至29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五次(扩大)会议,听取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5个重点(牵头)整改部门的专项整改报告,开展专题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市委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落实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市审计局严格落实对账销号制度,建立提示提醒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部门单位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审计整改与源头治理、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追责问责紧密结合。截至9月底,各相关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53.28亿元,推动完善市级制度、政策22项,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64项,追责问责29人。292个具体整改事项中,239个需立行立改事项全部整改完成,53个分阶段或持续整改事项中,有28个事项已整改完成,其余正在加快推进。总体上看,审计整改成效明显。
财经委员会指出,审计整改中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审计整改统筹落实和责任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市区及相关部门间在政策制定执行、监督检查、数据共享等方面缺乏横向协同,主管部门与直接责任单位上下联动落实细化分解责任不够。追责问责还需强化。二是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与预算管理衔接需进一步加强。通过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发现,部分财政支出标准不够健全、与政策目标不匹配,支出政策之间衔接不足、调整完善退出不及时,一些部门绩效成本管控水平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清单的综合分析和分类管理,以及整改标准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审计“经济体检”作用需充分发挥,“治已病,防未病”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为此,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不断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形成提升治理效能的合力
一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制定好、落实好我市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查出问题、实施整改、检查监督、评价考核”的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抓紧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适时启动《北京市审计条例》的修订工作,巩固和拓展将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中有效的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二是健全审计整改统筹落实机制。市政府要加强对审计发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涉及体制机制改革、历史遗留等整改难度大、屡查屡犯问题的综合分析研究,注重分析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影响等深层次因素,从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机制的角度,促进从具体问题整改向制度建设推进。三是完善审计整改责任机制。主管部门和直接责任单位要上下联动,相关部门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四是以钉钉子精神完成整改。加强对已整改问题的审计“回头看”,强化对未整改到位问题的督察督办,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完善整改计划和措施,切实完成整改任务,于2022年6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加强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运用,推动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不断完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与预算安排、制定支出政策、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挂钩机制,推动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促进绩效审计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机结合。强化绩效管理和成本控制,深化绩效成本管理改革,健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将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和审计整改成果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链条。三是强化支出政策审计结果应用。根据审计分析建议,加强支出政策梳理和集成力度,及时评估各领域支出政策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定期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绩效审计,通过对支出政策进行清理整合,推动支出结构优化。四是持续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审计。促进政府投资计划与年度预算的统筹衔接,增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属性。落实好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改革方案,将政府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高效审批、成本管控、全生命周期管理等要求与预算编制、预算调剂调整、决算等管理实现闭环衔接。
三、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聚焦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七有五性”民生保障等领域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各项支出安排使用等情况,及时反映、研究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通过深化改革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标本兼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二是不断完善审计整改清单制度。强化对整改清单的综合分析和分类管理,把握不同类别问题产生的原因规律,研究制定分类整改标准,加强对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的审核认定;进一步完善分类整改和“对账销号”工作机制,对分类为持续整改的问题要持续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在“治已病”的基础上,更好实现“防未病”。三是健全审计监督与其它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查、党政督查结合起来,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起来,推动问题和整改结果共享。四是推进科技强审。提高运用数据分析发现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能力,提升审计效能,相关数据资料及时提供给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提升监督合力,共同推动政府不断完善支撑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数据共享机制。
以上意见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