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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

日期:2022-04-02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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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李 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798件。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条例)相关规定,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现就2022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按照新时代人大工作部署和“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贯彻落实市委第五、第六次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在实施首都发展战略、构建“五子”联动新发展格局、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建议交办

  按照代表所提建议内容、反映问题性质和承办单位职能,将798件建议于3月下旬交各承办系统研究办理。其中,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4件、市人民政府716件、市高级人民法院20件、市人民检察院18件、本市其他机关和组织37件,另有3件建议涉及垂直双管单位职权,交有关单位研究参考。

  根据建议办理条例规定,各承办单位应在6月30日前办理并答复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依法及时交办,承办单位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并答复代表。

  三、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各承办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至上的高度,深刻认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办理责任,把办理代表建议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结合起来。

  (二)认真研究办理,推动工作落实。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议办理条例,加强对所办理建议的综合分析,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工作进度等情况,根据代表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简明扼要有针对性的答复意见,并以公文形式答复代表,不能以工作总结或“通用稿”笼统答复代表。要结合届末之年工作特点,一一对照承诺事项,认真开展本届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对于答复代表在本届内解决的问题,要积极推动落实;因情况变化导致不能落实的,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以书面形式向代表说明原因,并告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部门。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邀请代表共同办理建议机制,努力实现三个“全过程”: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办前、办中、办后的联系,做到建议办理全过程沟通;积极邀请代表共同研究问题,推动代表对建议办理的全过程参与;通过办理建议认真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充分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绩效考评机制,加强内部督查,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督查重点。进一步完善建议答复承诺事项台账跟踪机制,抓好督促落实,及时向代表通报落实情况。

  (四)改进工作方式,明确办理责任。认真做好闭会期间建议办理工作。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与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都要依照法律规定同等重视、同样办理,认真研究并及时答复代表。支持承办单位结合职责和工作重心确定内部办理重点,明确责任分工,探索单位主管领导领衔办理建议工作机制,以更高标准办理好建议,把代表的真知灼见更好体现到工作中,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监督检查

  (一)坚持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进一步完善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机制,结合年度立法、监督和议案办理等重点工作安排,选取涉及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民生实事,以及代表反映比较集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建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见附件1)。相关专委会认真制定督办方案,积极邀请代表通过实地察看、督办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做到既督“结果”,也督“过程”,推动重点督办建议工作取得实效。探索建立重点督办建议台账,专委会对领导重点督办的建议要持续跟踪问效。

  (二)加强专项督办。市人大各专委会要按照建议办理条例和职能划分,全面依法做好代表建议的专项督办(见附件2),探索专项督办清单制,建立专项督办建议台账,加强对本届以来对口联系单位建议办理的跟踪督导,做到挂牌督办,强化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照答复代表的方案完成各项工作。

  (三)做好统筹督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部门要加强协调督促,密切与各专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络,及时了解掌握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进度,通过建立统筹督办建议台账,督促办理工作落实。加强与专委会的协同督办,适时组织代表走访承办单位,认真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建议督办与邀请代表参加政府绩效考评挂钩的方法路径,推动人民监督向前一步。

  (四)做好建议公开和总结宣传。按照《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其办理情况公开工作意见》,依法向社会公开代表建议及答复意见。同时,各承办系统、承办单位要依法推进建议办理情况公开。做好本届以来建议工作总结,组织召开建议办理工作表彰会。进一步做好建议办理的宣传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