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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9-22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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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1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  李 伟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今年4月至9月,我们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执法检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以法治的力量助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为新时代首都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此次执法检查由我担任组长,杜飞进、闫傲霜、侯君舒同志担任副组长,城建、文化、农村等多个专业领域的65位委员代表共同组成执法检查组。实地调研保护对象30余处,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12次,组织委员代表、机关干部20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对文物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进行审查监督,推动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此次检查有三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广,涵盖内容全。检查范围遍布全市域,内容包含全部十一类18项保护对象,涉及相关法律法规17部,检查责任主体纵向贯穿市、区、街乡、社区(村)四级工作体系,横向包括规划、住建、文物、农业农村等11个政府部门。二是协同联动推进,分组深度调研。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教科文卫委、农村委、预算工委协同,统分结合、点面兼顾。分老城(中轴线)保护、三山五园和三条文化带保护、文物和非遗保护、历史建筑和文化街区保护、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及历史河湖水系和古树名木)五个专题检查小组开展调研。三是审查财政资金,监督预算执行。首次将财政预算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市文物局和东城、西城、房山三个区文物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预算支出政策和资金支出绩效等情况进行审查。(详见附件“市文物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审查监督工作报告”)

  现将本次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实施情况
  2021年新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注重整体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坚持保护与利用相协调,全力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是建立健全保护体系。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全面纳入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工作体系,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单位实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十四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规划和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规划已批准通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一步完善,24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成市级联审。实施保护名录制度,条例中新增加的革命文物等三个类别首批名录相继发布,18个非遗项目入选国家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数量居全国前列。全国政协礼堂、民族文化宫等63处(座)历史建筑完成试点挂牌,其他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挂牌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古树名木四级管护责任等进一步落实。
  二是推动中轴线申遗取得长足进展。《北京市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出台,明确了北起钟鼓楼、南至永定门7.8公里的北京中轴线保护范围,串起了核心区3处世界遗产、1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缓冲区514处各级文物。中轴线保护取得多点突破,皇史宬北院重新亮相,中轴线南段御道景观整体贯通,先农坛内部的“一亩三分地”恢复展示。申遗文本及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完成,国家文物局已确定推荐“北京中轴线”作为我国2024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中轴线申遗保护已驶入“快车道”。
  三是老城和三山五园地区保护成效显著。老城整体保护得到有效加强,城市肌理愈发清晰。胡同环境整治持续发力,为老城“通筋活血、固本培元”,胡同、四合院已成为“网红打卡地”。老城内百余项文物修缮工程相继启动,古老建筑的历史风貌得以还原重现。红色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北大红楼、李大钊故居等革命文物得到保护修缮,“1+9”精品展览群构建起沉浸式课堂,为传承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有序推进,山水田园风貌逐渐恢复。北京海淀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三山五园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稳步实施。颐和园东宫门公交场站实现腾退,功德寺、一亩园等村庄完成拆迁。香山革命纪念地成为全国红色革命文物谱系新标识,“进京赶考路”教育意义更加彰显。玉泉山地区循环水网实现连通,稻田景观再现京西,历史水系格局基本成型。
  四是三条文化带建设持续发力。大运河重新焕发蓬勃活力。白浮泉遗址公园建设顺利实施,“京西小故宫”——万寿寺已对外开放。新八里桥实现通车,老八里桥恢复古桥风貌。副中心大剧院、博物馆、图书馆三大建筑将于年底基本完工。大运河京冀互联互通段62公里实现通航。大运河文化节成功举办,“京杭对话”开创了区域合作新模式。京畿长城保护管理稳步提升。《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建设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率先出台,“北京长城文化研究院”高端智库建成运行,箭扣长城抢险修缮被列为全国砖石长城保护示范工程,中国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正在加紧推动。长城保护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构建更加严密的长城遗产保护网络。400公里“京畿长城”国家风景道亮相,北京长城文化节助力长城文化品牌更具国际影响力。西山永定河文化魅力不断彰显。永定河26年来首次实现全线贯通入海。房山琉璃河遗址考古发现为北京三千年建城史提供了有力实证,琉璃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全面启动。门头沟区入选全国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名单,探索的老宅院挂“金招牌”机制为传统院落保护蹚出了一条新路。模式口历史文化街区实现“五景七院三十铺”开街亮相,新首钢成为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金隅琉璃文化创意产业园古法新作即将重现。2022北京西山永定河文化节盛大开幕,京西文化品牌熠熠生辉。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配套制度尚不健全,整体统筹推进力度需要加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认定标准仍在制定中,未能按要求在一年内完成。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保护利用正负面清单等仍在完善过程中。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预先保护制度还缺少具体操作办法。名城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是保护腾退工作较为缓慢,文物保护环境有待提升。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文物保护腾退要求还需要加快落实。中轴线申遗文本将在明年年初正式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保护范围内文物项目腾退时间紧迫,目前先农坛庆成宫院落腾退工作还未完成,国家话剧院高层住宅、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多层住宅、育才学校教工宿舍3个项目腾退资金已经到位,但是入户调查、签订征收协议等腾退工作还未开展。孚王府、崇礼住宅等重点文物项目腾退工作仍存在较大困难。部分文保单位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配套设施不全,供电、排水设备老化,文物保护环境欠佳,在住居民的生活条件也需要改善。
  三是保护利用“活”性不足,条例的政策潜能没有充分释放。条例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七条提出的允许和鼓励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措施还没有充分运用。工业遗产在符合结构、消防、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申请变更用途仍存在较多障碍。文物等保护对象腾退后使用用途较为单一,贴近市民生活、符合市民文化需求的活化利用方式还不丰富。多样化特色产业、传统工艺技艺加工制作等经营活动发展不充分,市民能够广泛参与的名城保护公开课、专家讲座、实景体验等宣传的实践教育活动还不够多。
  四是名城保护资金缺乏统筹,文保资金绩效管理需要加强。从资金预算看,“文物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在实际使用中,基本用于支持文物的保护修缮相关工作,尚未覆盖到其他属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对象。各部门涉及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资金,在使用上也缺乏统筹。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主体与管理主体不一致,成熟项目储备不足,预算批复、下达率偏低,存在钱“等”项目问题。文保项目全过程管理有待完善,一些重点项目实施进度滞后,资金沉淀与资金不足问题并存。
  五是非遗和传统技艺保护传承工作仍处于弱势,传承人队伍建设需要下大功夫。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非遗保护和传统工艺传承任务落实不充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记录、建档工作亟待强化,推动非遗活态传承、融入生产生活不够。传统工匠和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仍然偏弱,从业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传统建筑修缮和传统工艺应用需要。技艺传承人年龄普遍偏高,新生力量来源渠道仍旧不畅。传承展示场所和技艺应用展示平台还不足,传统工艺生存、传播和发展需要拓展空间。
  三、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高位统筹,落实政策配套。继续加强名城委日常工作机构在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方面的职责,发挥主体作用,汇聚部门合力,织密全市域全覆盖的名城保护工作网络,抓住关键节点,解决突出问题。尽快完成条例规定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认定标准制定工作、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出台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正负面清单,明确鼓励、支持和限制、禁止的活动。抓紧落实预先保护制度,及早采取保护措施,及时按标准纳入保护名录。
  二是抓好重点项目腾退,守牢应保尽保底线。加紧推进中轴线文物腾退工作,以“一刻也不能停,一步也不能错,一天也误不起”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按计划实施,为申遗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抓住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重要机遇,强化与中央单位的服务对接,加快确定保护对象的腾退路径,合理规划腾退置换的空间和场地。要加大统筹力度,按照不同地域、不同形态和不同项目类型,分别编制好保护对象腾退规划和实施计划。进一步总结推广菜西片区申请式退租、白塔寺东西岔片区申请式换租的相关经验,抓住我市大力推进城市更新的有利契机,实现传承历史文脉与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的双赢。
  三是激活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宝藏,激发全社会共同保护利用的积极性。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研究出台更管用、更好用、更具操作性的支持政策,打破规划、消防、环保等方面的限制门槛,打通工业遗产、名人故居、挂牌院落等历史建筑利用渠道,丰富历史文化遗产利用场景。深入挖掘整理历史文化遗产背后蕴含的人文精神和价值,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和现代科技手段,将优秀历史文化赋予更加现代化、年轻化的展示形式,彰显其独特的文化魅力。创新保护利用方式,总结京报馆、正乙祠戏楼、曹雪芹故居纪念馆等运营经验,引入专业能力强的第三方运营主体拓展文化和服务功能。推广“名人故居联盟”“会馆有戏”等方式,整理挖掘遗产间的有机联系,将散落在京城的文化“珍珠”串点成线、跨时空重现。鼓励引导文创产品开发,进一步发挥正阳门雨燕、妙应寺白塔等首都特有的文化符号在提升文化吸引力、增强居民荣誉感方面的作用。畅通企业单位和个人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参与渠道,宣传表彰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作出突出贡献者,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浓厚氛围。
  四是完善保护资金统筹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保障和引导作用。加强对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的统筹使用,注重整体保护,突出关键任务,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完善市区专项规划体系,做好年度工作计划,抓好文保项目库建设。规范文保资金转移支付管理,增强各区名城保护工作自主权和积极性,推动权责匹配落实到位。加强资金成本绩效管理,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和引导作用。加强与中央部门的沟通协调,寻求更多资金支持,有效用好中央下拨的每一笔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建立保护基金,建立历史建筑依法转让、抵押、出租的政策规范,落实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修缮资金补助政策,形成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
  五是大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持续推动传统工艺有机传承。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分布、生存环境等情况调查,及时进行认定、记录、建档,为非遗传承人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和经费资助,鼓励开展授徒、传艺、交流,全力支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让“活着的历史文化元素”充分融入城市发展。建立健全非遗传承人和传统工匠培养体系,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社会力量开设相关课程,传承传统技艺和工匠精神,培养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做好传统工匠职业技能认定工作,建立传统工匠等级评定体系,推动传统工艺有机传承、蓬勃发展。
  北京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光荣传统的城市,保护好这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的神圣职责,要持续深入地贯彻实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北京历史文化金名片。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