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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言立法修法工作

日期:2020-05-28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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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人大代表建言立法修法工作

  完善旧法、制定新法,一直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北京团的代表们围绕立法、修法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与时俱进,积极建言献策。

  罗瀛代表:

  建议完善人畜共患传染病协同防控机制

  传染病防治法已列入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法计划,全国人大代表、延庆区副区长罗瀛对此进行了深入思考。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 罗瀛认为,传染病防治法的部分条款缺乏实施细则,一些责任需要明确,一些制度在执行上缺乏相关的协同配套。

  罗瀛认为,非典疫情后,国家建立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但在实际中缺乏法制保障,影响了执行效果。其次,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但罗瀛认为,法律责任部分缺乏相应罚则,只有对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的罚则,没有对单位和个人的。

  罗瀛说,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作。近年来人畜共患传染病多发,常见的有禽流感、狂犬病等。

  罗瀛介绍,延庆区已经与张家口、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大同等8个城市建立了鼠疫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每年开展疫情监测,如果发现鼠间及人间鼠疫疫情,会组织调查处理并立即向各成员单位进行疫情通报预警,每年组织地区间定期交流,开展联合培训演练,对于早发现、早防控发挥了良好效果。

  罗瀛建议,修法应进一步强化农林部门与卫健部门和疾控机构的衔接,完善人畜共患传染病的联合防控和管理体制,由事后转向事前,关口前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演练、预警等工作措施,做实联防联控机制。

  她还建议,在没有传染病专科医院的区,应选择实力较强的公立综合医院建设符合要求的传染病病区,提升应对能力,完善平战结合的应急体系;完善疫情直报系统,实现医疗机构信息系统(HIS系统)与疫情直报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从立法层面,树立清晰的政策导向,引导和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的各项保障力度,例如:强化疾控队伍建设、提高薪酬待遇、提高职业自豪感;在有关部门的科研项目、学科建设、人才计划、经费保障中,对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专业建立常态化的保障机制。

  田春艳代表:

  建议完善针对个人不文明行为的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田春艳认为,我国在针对个人不文明行为的法律体系仍不够健全,她建议针对个人不文明行为开展立法。

  田春艳说,优美整洁的人居环境是群众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指标。“虽然很多城市的市容市貌大有改观,但往往是主城区的街道漂亮整洁,城乡结合部和老旧小区还有死角。”田春艳认为,城市环境不仅需要环卫工人辛勤打扫,更需要市民自身素质的提高,随地吐痰、在公共场所吸烟、从车窗向外扔垃圾、在街道上随意丢弃废纸等不文明行为仍然比比皆是。

  田春艳受北京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和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启发,提出了几点建议。她建议完善法律体系,针对个人不文明行为开展立法,“只有具备完善法律体系的社会,公民的环境意识才会在制约中逐渐提高。”她认为应尽快完善,依靠法律的力量,使文明素养逐渐深入人心,成为一种习惯。她还建议积极推动在全社会开展环保教育,从学校、社区、社会多维度开展,帮助公民建立环保理念。(叶晓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