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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代表工作计划

日期:2024-03-06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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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部署安排、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首都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做好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的服务保障工作

  1.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前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会前分团活动、询问活动,使代表在履职和学习的基础上,更加全面了解国情、市情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做好向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书面报告代表工作的准备。

  2.做好代表参加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的服务保障,不断提高收集处理代表审议意见工作效率。做好大会期间代表议案建议的处理工作,深入分析研判,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议案建议分办协调工作机制。支持代表带头贯彻大会精神,广泛凝聚人民群众力量,推动落实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3.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北京代表团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组建北京团秘书组。做好会前代表有关活动组织、代表信息收集分析、各项工作方案起草等筹备工作。会议期间做好北京团秘书组综合协调、会务服务、简报编辑、新闻宣传和代表议案建议等工作。严格落实会风会纪和各项要求,为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做好服务保障。

  二、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夯实常委会工作的民意基础

  4.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要求,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支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常委会重点任务,结合年度立法项目、监督议题等,通过座谈、走访、邀请代表参加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拓展联系方式,优化联系方法,丰富联系内容,确保“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

  5.加强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同代表的联系。健全完善市人大代表列席专门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积极邀请专业代表小组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发挥“菜单式”选择工作效能,不断加大邀请代表力度,适时召开专业代表小组工作经验交流会。探索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畅通专委会相对固定联系相关专业领域代表的渠道,充分调动专业领域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6.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按照本届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总体计划,采取定向邀请与按计划列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邀请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提出相关议案建议、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立法监督调研活动的代表列席会议,不断提高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广度与精度。改进和规范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提高代表审议发言质量。完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代表座谈工作机制,利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时机,通过座谈交流,直接听取代表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邀请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

  7.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广度与深度。积极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代表参与立法监督工作机制,根据议题要求,有针对性地征求有意向代表和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的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询问、预算审查等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实效。重点就《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等议题,利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工作途径,广泛征求市、区、乡镇三级代表意见。

  三、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8.组织好市人大代表集中活动和集中视察。年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集中活动,传达市委全会精神,通报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保障。人代会前,围绕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和区域特点,组织代表开展“小切口”、多专题、多组别会前集中视察,认真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一府两院”负责同志与人大代表座谈会,为代表参加人代会审议各项报告、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做好准备。邀请代表就市政府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机制,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拓宽联系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全国、市、区、乡镇四级代表的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发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作用,使之成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重点就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化便民惠民工作情况的报告等立法监督议题,依托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组织代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汇集民意民智。根据立法监督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万名代表走基层”活动。加强对代表家站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召开全市代表家站工作座谈会。

  10.组织和服务保障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专题调研等活动。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全国人大统一安排,组织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将调研情况向全国人大书面报告。积极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做好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北京团代表参加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工作。

  11.组织代表积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相关活动。组织代表参加北京市人大工作70年主题展览等活动,邀请代表讲好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情况,宣传制度优势,坚定制度自信。

  四、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提升议案建议工作实效

  12.改进议案建议工作方式。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学习培训,密切与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系,采取以会代培、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内容质量。完善代表议案提出、审议、处理流程和工作机制,将处理代表议案与研究制定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起草和修改法规结合起来,发挥代表议案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作用。探索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委托各选举单位向代表发送相关工作提示信息,支持代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推荐代表议案建议选题,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支持和服务代表积极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进代表家站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等活动,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具有良好的调研论证和群众基础。做好大会期间代表议案建议的处理工作,加强前端统筹,协助代表把好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

  13.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推动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同推进本部门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做好代表建议的研究分析,加强办理建议过程中同代表的充分沟通,强化主会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形成办理工作合力,努力提升办理和答复质量。进一步推动承办单位建立健全代表建议答复承诺事项跟踪落实工作机制,推动建议办理取得扎实成效。做好建议办理成果转化,以实际工作成效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14.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专委会专项督办、代表工作部门统筹督办(联合督办)工作机制,将建议督办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事项,开展系列监督检查活动。采取调研、座谈等方式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督促承办单位通过办理代表建议,集中力量研究解决一些重点问题、促进一个领域工作。支持和鼓励承办单位加强与市人大各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结合职责和工作重点确定内部办理重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办理。及时将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多角度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办理典型示范引领、正向引导和鼓励激励作用。

  五、开展代表学习培训,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

  15.扎实开展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常委会学习工作的意见》,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履职培训,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组织代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结合常委会立法监督议题,举办2期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和8期专委会“小班制”专题培训,帮助代表提高政治站位和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北京人大网上课堂”使用效能,开设好政治时事学习专题,突出人大特色,推动线上线下学习深度融合,为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提供更多优质学习资源和学习便利。

  16.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当好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代表依法依规履职意识。推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做好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加强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统筹指导各选举单位做好市人大代表年度述职工作。

  17.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同市委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了解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做好个别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为常委会会议依法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做好服务保障。

  六、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质量和水平

  18.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意见。根据全国人大有关工作安排,适时启动北京市实施代表法办法、建议办理条例修订等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相关意见。

  19.加大工作研究和统筹力度。健全主任会议研究代表工作机制,坚持常委会研究并向有关机关和组织交办代表建议机制,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关于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听取议案审议结果、督办代表建议中的重要情况等。加强代表工作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干部队伍。

  20.加强对代表工作的指导。加大常委会机关内部代表工作协同力度,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对各区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适时召开全市代表工作座谈会,积极开展工作调研、经验交流等,坚持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推动提升代表工作整体效能,形成代表工作合力。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制,保持经常性联系,增强联系实效,拟就《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修订《北京市消防条例》,适时听取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

  21.提升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做好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发挥“一站式”信息服务效能,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线上征求代表意见、预算审查监督、代表议案建议、代表履职登记等工作,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支撑。

  22.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按照《关于调整北京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落实代表履职经费保障。加强与各区人大代表工作机构和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23.加强代表工作宣传报道。加大代表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中央和本市新闻媒体,《联络动态》、《北京人大》、《人大信息》、北京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代表依法履职先进典型宣传,充分展示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