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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

日期:2019-03-01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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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特点和优势,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抓住事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关键问题、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现对2019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按照环保法规定的环境保护报告制度,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持续全面监督。重点报告本市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大气、水和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情况及2018年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时间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城建环保委员会、城建环保办公室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完善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及试点进展等情况。该项工作采取市、区人大联动方式开展。时间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轴线文物保护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中轴线申遗保护规划编制、中轴线文物腾退、中轴线保护和申遗宣传工作情况;中轴线保护和申遗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促进城市发展、改善民生相结合情况;以中轴线保护和申遗工作实际成效,提升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水平情况。时间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教科文卫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升基层健康管理和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健康北京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政策宣传、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治、爱国卫生、健康促进等公共卫生工作情况;家庭医生签约、慢病管理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情况;推动分级诊疗、名医进社区以及中医药治未病等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加强基层信息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推进智慧健康管理工作情况。时间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教科文卫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市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妥处理重大敏感案件,落实刑事司法改革任务和要求,以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情况。时间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内务司法办公室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开展公益诉讼试点,推进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落实诉前程序,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等情况。时间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内务司法办公室负责。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蓝天保卫战攻坚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任务要求,推动《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柴油货车、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巩固无煤化治理成果,强化社会共治和区域联防联控,提升空气重污染应对和秋冬季污染防治水平。时间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城建环保委员会、城建环保办公室负责。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市委意见的要求,听取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时间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办公室、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工作情况与研究处理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围绕城市总体规划的全面实施,重点报告分区规划、中心城区和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情况,年度城市体检开展情况,总体规划实施相关标准、政策、机制完善情况,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城市更新试点和生态涵养区分类管控等情况。时间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城建环保委员会、城建环保办公室负责。

  (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乡村风貌管控引导、村庄规划编制落实情况,“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四好农村路”建设、乡村绿化美化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州区特色小城镇和水源地周边村庄、民族村庄的美丽乡村建设进展情况等。时间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农村委员会、农村办公室负责。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使用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本市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使用与管理的历史由来、工作定位、重点工作、主要成效和突出问题,以及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使用与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的思路及具体措施。时间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负责。

  二、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年,推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深入推进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重点拓展改革,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审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管理水平。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北京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安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北京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并作出决议。时间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办公室、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北京市2018年决算草案报告,批准2018年市级决算

  (三)听取和审议北京市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北京市2019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北京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以上4个报告,时间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办公室、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六)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针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密切沟通联系,推动整改落实,提高预算绩效。时间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办公室、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情况。以水源地保护、工业和生活污水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为重点,重点检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水环境质量监测等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城建环保委员会、城建环保办公室负责。

  (二)检查《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机动车停车泊位供给、停车治理与服务和道路停车管理,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交通规范执法及道路通行保障等情况。该项工作采取市、区人大联动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报告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城建环保委员会、城建环保办公室负责,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内务司法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四、开展专题询问

  (一)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二)结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请市政府、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同志分别出席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进一步改进完善专题询问,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增强互动性,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对推动改进工作的建设性、促进性作用。专题询问分别由负责有关报告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和实施,常委会办公厅予以配合。

  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听取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开发辅助审查功能,加强对各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

  此外,今年要对去年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等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有关工作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

  对列入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确保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