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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

日期:2017-02-27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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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决议,确定了常委会2017年的主要议题和任务;大会主席团交办了3项代表议案,代表们还提出了951件建议。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代表大会批准的决议,现对常委会2017年工作总体目标、基本要求、重点任务、工作保障以及常委会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具体安排。

  一、总体目标

  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会和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重点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依法履行各项职能,立良法、促善治、求实效,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提供民主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为疏解非首都功能、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治理“大城市病”、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民主法治保障。二是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继续抓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本届人大持续推动的重点任务取得新的进展。三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指导各区人大做好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工作。四是深入贯彻市委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首都的实践与时俱进。五是在市委领导下,依法主持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立法工作

  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下立法的工作格局,着眼促进行政运行方式转变和公共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促进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协调,更好地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一是落实代表大会批准的各项立法任务。今年的立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议题复杂,矛盾突出,立法难度大。做好立法工作,必须抓好核心制度的论证和设计,抓好调研起草和立项论证等工作,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审议3项法规。围绕首都旅游功能定位和资源特点,突出规范“一日游”和民宿游等重点,完善具体制度安排,继续审议旅游条例;围绕加强气象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妥善处理好霾入法等重点问题,继续审议气象灾害防治条例;围绕标本兼治,有效改善静态交通状况,抓好法规核心制度的论证和设计,审议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调研起草3项法规,即起草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搞好3项立项论证,主要是关于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的立项论证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总结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完成情况,做好今后五年立法需求调研,为制定新一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奠定基础。认真分析首都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入调研,科学规划,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五年立法规划、重要立法的进展情况和主要内容由党组向市委作专题汇报,及时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围绕立法宗旨、体制设计、制度安排、核心条款加强立法调研,更好地把握立法事项的本质和规律;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内部立法工作的整体统筹。不断完善法规立项论证、预案研究、审议表决、社会参与、立法协商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立法顾问、专家学者、专业代表小组、相关人大代表的专业优势,切实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三是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立法工作中的优势,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机制的作用,使人民群众的意志、愿望、智慧依法有序进入立法工作和决策,增强法规的可实施性。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及时委托市统计部门或有关专业机构就立法中涉及的重要统计数据、民意诉求等进行专项调查,全面掌握一手统计资料,提高立法所需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改进立法信息公开收集机制,利用互联网有效汇集社会各界意见。

  (二)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特点和优势,抓住增强首都核心功能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出问题不放,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监督问责,突出监督工作的质量与实效。

  一是提高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实效。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贯彻落实环保法规定的环境保护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扶持专业运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全面准确实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善居民服务功能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做好首都宗教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分别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做好预算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推动预算制度改革,使预算资金与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相适应;增强预算资金的调控和引导功能,引导社会资金更好地适应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治理“大城市病”的需要;改进支出方式,使“财随事走”原则从财随管事部门走变为财随办事部门走,同时加大管事部门对支出的监管责任。

  三是增强执法检查的有效性。开展3项执法检查。为推进法规的实施和改革措施的落实,对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推进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政府主导、公民主体、社会主办、单位支持、市场参与、共建共享”的全民健身体系的建立和一系列具体制度措施的落实;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坚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的性质,督促政府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服务标准,建立保障机制,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为标准,以建立强制性分类制度为目标,重点检查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建立情况,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设施规划和建设情况,推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在执法检查中,要对照法律法规重点条文,细查细抠,通过实地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要旗帜鲜明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整改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四是加强审议意见落实的监督。重要审议意见及时向市委报告,推动“一府两院”规范审议意见落实的内部工作机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对于整改落实不力的,要加强监督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五是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支持监察委员会发挥作用,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此外,还要抓好去年8个专项工作报告、4项议案办理报告和4个方面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一是贯彻落实好年度议题计划制度。对列入常委会2017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计划的市政府2017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2016年市级决算3项议题,要积极协调政府,切实做好议题调研和听取审议工作。2017年年底前,要根据市委对2018年度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在与“一府两院”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提出2018年度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题的计划建议,报市委讨论决定后写入常委会工作报告。根据换届选举工作安排,适时作出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二是完善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具体制度和程序。

  (四)议案办理工作

  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市政府的统筹协调,加强议案办理工作与常委会相关议题的有机衔接,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协调联动,合力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一是办理“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议案。要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善居民服务功能工作情况的报告,从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出发,通过办理议案,着力解决基础设施陈旧、小区管理相对滞后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不断改善老旧小区面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二是办理“加快推进农村新型城镇化进程,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议案。要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办理议案,不断探索首都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加快推进农村新型城镇化进程,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是办理“扶持专业运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议案。要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扶持专业运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相结合,针对去年办理“贯彻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议案,以及对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专业机构运营成本高、专业人员缺乏等难点问题,通过办理议案,进一步提高专业机构养老服务质量,聚焦和推动政府扶持专业运营,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五)代表工作

  认真落实2016年代表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依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具体制度。

  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和交流,密切代表履职与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有机衔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完善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代表个人意愿及所提建议情况,确定代表参与的议题和工作,通过制度机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

  坚持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制度,适时就常委会重点工作或推进的重要议题,运用三级代表联系机制,广泛汇集人民群众意愿和诉求。

  推进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和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建设,加强代表出席代表大会会议,列席常委会会议,向选举单位述职,参加集中视察、会前活动和其它重要履职活动情况的登记管理,进一步增强代表依法履职意识,规范代表履职行为。

  做好代表建议工作,加强综合分析,制定好年度代表建议工作意见,做好建议的交办和督办;做好与常委会议题相关建议的梳理分析工作,为议题审议提供参考;完善代表建议公开制度,提高建议办理工作透明度。开好全市代表建议工作表彰会。

  (六)换届选举工作

  贯彻中央关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主持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上半年,要围绕如何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深入调研,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向市委作出专题报告。下半年,要在市委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主持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筹备开好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

  四、工作保障

  为完成好常委会各项议题和任务,要认真总结已有的经验和做法,坚持发挥制度优势,继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立法和立法中的重大问题、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和议案办理工作、重要审议意见书、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都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保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保证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把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作为崇高使命和重大责任,尊重和发挥市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代表小组专业优势,通过代表广泛联系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智慧依法有序、畅通无阻地进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策和工作中,使议题的确定、立法的决策、重大问题的决定、审议的意见、议案办理的方案都能够体现人民的权力、反映人民的意愿。

  三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推动改革破题上路。着力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优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围绕审议的重点议题,广泛汇集民意、集中民智、整合利益、凝聚共识,积极破解改革难题,推动改革沿着正确的路径前进。

  四是通过有序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着力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把有序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定程序和科学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一些重点议题,通过收集信息、调查研究、专题论证、沟通协调等工作环节和方法,努力使作出的决策、提出的意见符合客观规律,得到各方认同,产生实际效果。注重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大格局的作用,围绕常委会重点工作和议题加强主题策划和全程报道,全面反映常委会依法履职情况,增强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互动。

  五、加强自身建设

  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好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任免等各项工作中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举办组成人员学习班、法制讲座、专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历次全会特别是市第十二届党代会精神,围绕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重点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谋划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适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加强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研究指导,引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常委会机关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

  三是做好本届五年工作总结。认真总结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来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议案办理、调研、信息、新闻宣传等方面形成的新认识、积累的新经验,努力提炼和把握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做好今后的人大工作创造条件。要广泛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专业代表小组和代表参与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总结和研究,梳理和研究常委会、专委会和代表履职的特点和规律,总结经验,积极改进。认真组织宣传本届人大代表履职事迹和成效,汇集代表工作典型做法,展示代表履职风采,交流代表工作经验。

  四是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加强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的协调与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提升本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指导各区人大做好设立监察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五是加强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防线。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完善工作项目责任制、工作质量实效评价机制和相应的激励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干部交流制度,加强岗位锻炼和培养选拔,促进干部更好地成长成才,有效提高新形势下干部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