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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日期:2024-01-09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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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形成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2年,北京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基础,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2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9.11万亿元,负债总额5.97万亿元,所有者权益3.14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4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5.49%。市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03万亿元,负债总额4.48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55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5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3.72%。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2年末,全市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02万亿元,负债总额8.12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应享有的权益,下同)0.5万亿元。市级金融企业资产总额8.88万亿元,负债总额8.00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0.48万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2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33万亿元,负债总额0.20万亿元,净资产总额1.13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0.42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0.91万亿元。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0.72万亿元,负债总额508亿元,净资产总额0.67万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本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涉及土地、矿产、森林、水、湿地、自然保护地6类。2022年末,全市国有土地总面积35.44万公顷,发现各类矿产129种(含亚矿种),森林资源总面积85.57万公顷,平原区地下水埋深15.64米,自然湿地资源总面积0.3万公顷,自然保护地总面积32.62万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扎实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加强董事会建设。全面完成全市1500多户企业公司制改革,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从根本上得到确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全面实施全员绩效管理。

  2.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增强首都发展新动能。着力发展高精尖产业,梯次培育一批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加快推进数字国企建设,布局首钢京津冀工业互联网、北汽工业互联网等一批数字化平台,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成立全国首个数字资产登记中心。

  3.落实国资监管新格局,持续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出资人监管手段,完善派出总会计师制度,全面落实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双重职责。创新协同监督方式,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构建市管企业“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出台《北京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落实方案》,由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

  4.积极践行国企责任,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全面完成场馆建设运营、赛时保障等五大板块172项任务。助力首都疫情防控,在隔离点储备、产业链供应链保障等方面积极担当作为。高标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城市副中心建设,首批搬迁副中心市属国企总部项目全部开工。推进首都文化建设,打造“大戏看北京”文化名片,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聚焦新时代首都发展,提升金融服务重大战略能力。集成打造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建立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创设“京创通”“京创融”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设立科技金融特色支行,有效提升科创企业融资便利度。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取得新突破,出台《“两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开放发展行动方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绿色项目的信贷支持。推动文化领域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文化金融设立特色支行或专营组织机构,惠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2.发挥政策协同效应,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深化政银担合作。建立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级奖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优化资本比重,盘活存量资产。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力度,扩大政策支持范围和额度,各方联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3.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完善监管制度体制建设,研究制定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五个行业监管办法,夯实监管制度基础。强化监管措施,对地方金融组织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发挥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及冒烟指数作用,维护首都金融安全稳定。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完善资产管理举措。持续推进资产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分别在广电、市场监管、文体等领域出台资产管理办法,不断细化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调整市教委所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处置权限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资产处置管理工作。

  2.做细做实基础工作,促进资产节约和高效利用。认真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扎实开展产权登记等基础工作,不断提升资产信息质量。深入落实节约型政府建设理念,持续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促进存量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强化资产存量对预算编制的硬约束。

  3.加大公共服务支持,保障社会事业发展。2022年新建、改扩建学校24所,新增学位3.6万个,促进教育条件改善和教育均衡发展。扩充医院ICU床位,增配救护车、呼吸治疗等设备,为全市疫情防控保驾护航。全市备案博物馆达214座,举办文物展览和活动近500项,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推进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工作落地,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区)内市属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落实首都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坚持规划引领,印发《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年—2025年)》等文件,推动城市总体规划各项任务分阶段、按时序分解落实。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强化核心区、中心城区、平原多点地区、生态涵养区等主体功能,实现功能提升和空间优化双向联动。加强国际交往、科技创新功能建设,推动新国展二三期、第四使馆区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服务怀柔、昌平国家实验室和中关村论坛等重点项目规划建设。

  2.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规范管理。建立本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开展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完成东城、西城、海淀、门头沟和平谷等5个试点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首次全面完成北京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任务。深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开展北运河、海子水库等自然资源统一登记试点工作。印发《北京市创建首批现代国有林场实施方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3%。

  3.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推动首都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落地见效,年度已供用地中利用存量用地占比达到70%。印发实施《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北京市节水条例》,为推动本市城市更新、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提供法治保障。常态化实施“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清河行动”,全市河湖生态健康状况持续向好。全市空气质量整体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30微克/立方米,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71.1,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

  (一)坚持稳中求进,推动国有经济质量效益提升。立足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深化新一轮国企改革,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能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精尖产业链创新链更好协同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加快技术攻关。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加大国资监管力度,强化重点领域防控,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体系。

  (二)推动改革创新,构建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强化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健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机制,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高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效能。深入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履行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过紧日子”意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进一步夯实产权登记等工作,不断提高资产数据质量,打牢管理基础。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相关资产日常管理。

  (四)坚持绿色低碳,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工作落实。深入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稳妥推进所有权委托代理和资源清单编制工作。继续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空间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水安全韧性保障,持续做好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完善提升湿地生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