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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日期:2023-01-29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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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7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伟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首都发展,习近平总书记10次视察北京、18次对北京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为做好新时代首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过去五年,全市上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北京发生了新的历史性变化。面对世纪疫情,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举措,奋力守护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市人民众志成城、守望相助、连续奋战,汇聚起同心抗疫的磅礴力量。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落实“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推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五年来,常委会召开会议47次、安排议题463项;制定法规37件、提请代表大会审议5件、修改21件次、打包修改40件次、废止16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9件、计划预算报告25件,开展执法检查17项、专题询问12项、专题调研3项;作出决议决定41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97人次,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履职政治意识、政治责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常委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履职尽责,以政治建设统领各方面工作,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深刻认识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人大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有关工作安排作为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第一项议题;每年召开交流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贯穿常委会履职和机关工作始终,吃透党中央意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细化分解落实任务,把党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体现到履职各方面。
  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完善新版北京城市总规贯彻实施所需的法规、跟踪监督“一张蓝图干到底”,加快惠民、环保、弘德等方面立法,推动民生领域工作更好适应群众需求。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立法保障“两区”建设、基层治理等重大改革顺利推进,作出决定保障人大和政府机构改革,保障北京互联网法院和北京金融法院组建。围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及时作出依法防控的决定,汇总公布涉疫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专项立法修法计划并对有关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号召人大代表、组织机关干部带头参加抗疫斗争。围绕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举办,作出决定授权政府规定临时性措施,完善志愿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法规,专题询问全民健身工作,为成功举办作出积极贡献。
  落实党的领导制度和要求。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职责,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制定计划、调配资源力量;完善人大党的领导体系,协助市委设立机关党组,在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制定工作规则、加强领导督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市委报告一次全面工作,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共请示报告410件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市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支持市纪委市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
  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常委会注重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载体作用,保证人民民主权利,拓展民主参与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平台,推动人民当家作主更加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各环节各方面。
  保障民主选举人民满意。强化政治担当,贯彻党中央要求、落实市委安排,由常委会党组拟定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市人大代表选举两个文件,经市委转发实施。依法作出决定调整村委会、居委会选举时间,修改区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作出决定明确人大代表选举有关事项。组建专门机构,完善提名推荐、考察审查等制度程序,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严把候选人“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培训,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在市委领导下,人大依法行权、各方密切协作、选民踊跃参与,全市7164个村和社区完成“两委”换届,914万多选民选举区人大代表4898名、314万多选民选举乡镇人大代表11137名,各选举单位选举新一届市人大代表774名,选举秩序井然、风清气正,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建好用好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立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植根人民的特质,指导街道、乡镇建立代表之家347个,村、社区和选区建立代表联络站2826个,实现落点落图,将四级代表就近编入家站。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推荐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10个,将立法工作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通过常委会网站开设的“邀您提建议”专栏,就57件法规草案和11项监督议题公开征求意见;联合市委宣传部就文明行为促进、反食品浪费立法开展网上调查,超290万人次参与。善用信访工作渠道,受理群众信访54640件次,及时转交反馈群众诉求。落实立法协商制度,常委会党组提出10个项目,报市委批准在市政协开展协商,收集建议1567条。
  深化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把向群众问需问计作为必经程序,编制规划计划都公开征求意见,检查调研都同群众当面交流,议题完成后都及时公开情况。探索“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担任代表职务的市领导带头、四级代表3.8万人次就生活垃圾管理、接诉即办、城市更新、节水等法规草案同38.6万市民座谈交流,来自一线的“金点子”成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1.3万名三级代表受邀就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在“身边周边路边”开展检查调研,问题线索通过小程序直达检查组,监督的针对性显著增强。加强日常联络,鼓励“接待选民日”、“联系选民月”等活动融入代表家站,引导代表结合议题每月进站联系群众、带着问题每季度回家学习充电、拿着成绩单每年向选民述职,让群众需要同代表沟通时找得到人、说得上话、议得成事。
  三、提高立法工作质效,巩固新时代首都发展的法治基础
  全面推进新时代首都发展,需要地方立法与时俱进、管用有效。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充实首都发展和治理急需、满足市民“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必备的法规,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工作步伐,使立法更好符合宪法精神、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体现首都特色。
  推动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严格执行市委领导立法制度,立法规划计划和重要法规草案由常委会党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立法规划以市委文件形式印发实施。增强选题立项、组织协调和审议把关能力,规划编制兼顾总体确定性和必要灵活性,根据问题复杂度和草案成熟度把握工作进度,提高立法机关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的能力。重视同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起草环节主动了解进展、参与调研、提出建议,审议环节保持密切沟通。深化“开门立法”,关系千家万户的请千家万户参与,涉及特定领域的多听相关行业意见,涉及重大利益的多轮征求意见,同步开展普法宣传,使立法过程同时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
  落实城市战略定位、助力改革发展攻坚。城乡规划条例建立全域管控的规划编制体系,城市更新条例兼顾优化布局、改善环境和激发活力,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保障市容市貌清朗有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明确“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锚定公益性核心职能,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推动保护、传承、发展相融合;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确立多元保护格局,种子条例聚焦农业“芯片”攻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着力打通转化“最后一公里”;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为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提供“语言服务清单”。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街道办事处条例理顺条块职能、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建立全流程工作体系,成为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改革的标志性立法;“两区”建设“一条例一决定”、优化营商环境、数字经济促进、地方金融监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立法修法保障先行先试、落实改革“红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建立多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让保护生态的吃亏;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细化“三孩”政策保障举措,推动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落实落细。
  丰富立法形式、促进精治共治法治。通过“组合拳”立法综合施治,同步开展机动车停车、非机动车管理、查处非法客运立法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法,充实交通治理法规“工具箱”;完善大气、水、土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法规,形成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化效应。采取专项立法集中攻坚,通过实施专项计划,完成献血、中医药、实验动物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发挥“大部头”立法固根本、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禁毒、物业管理、住房租赁、文明行为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司法鉴定管理、保守国家秘密等立法和宗教事务、安全生产等修法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构筑起制度的“四梁八柱”。通过“小切口”立法精准施策,反食品浪费、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等立法强化问题导向、条文“量身定制”,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专项清理,在机构改革、生态环保、农业农村、行政处罚、民法典实施等方面开展法规清理,维护法治统一,提高系统性、协调性。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探索“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法规调研起草机制,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就重大立法项目组建工作专班,分管市领导共同担任组长,难点联合攻关、意见及时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物业管理条例等17件重要紧要项目以专班形式推进,相关经验做法写入中央文件。建立“四前四方”会商工作机制,市政府起草部门、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法制办在立项前、初审前、二审前、表决前4个重要节点,分别牵头开展会商,多轮交换意见、反复打磨条文,确保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健全普法宣传工作机制,举行25场新闻发布会就法规立改废发布52件次,公布法规时在媒体同步刊发解读文章;践行立法者率先普法理念,选派骨干到基层一线宣讲75场。
  四、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增强人大监督保落实、促善治的能力水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常委会深入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探索创新机制方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把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用好。
  保证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坚持备案审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接收文件290件,督促改正4件,修订法规和工作规程,推动市区“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全覆盖、信息平台使用三级人大全覆盖。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新立法规及时查推动配套完善,重要法规联动查推动落事落责,复杂问题多法并查推动形成合力,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12件法规实施一年内开展检查,旅游、交通、科技成果转化、水污染防治等法规同步检查上位法实施情况,检查中对照条文详查细抠,推动法律法规“牙齿”咬合。探索“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等6项执法检查汇总典型共性问题377项,交有关方面整改销账,确保查得准、问得透、审得实。
  推动发展和惠民任务落地见效。强化持续监督,在总规实施和生态环保领域每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议案督办、专题调研等方式,跟踪监督养老医养结合扩面、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学前教育供给、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推动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围绕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听取和审议“两区”建设、“放管服”改革、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公共服务外语标识使用管理等报告,就顶层设计、政策协同、供需对接等提出意见建议;把产业振兴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了解农村产业和集体经济现状,督办美丽乡村建设、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议案。关注民生热点难点,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统一呼叫号码、统一指挥调度,促进基层卫生健康管理服务网底织密、能力提升,促进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适应发展需求。此外,还就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开展监督。
  推动财经工作提升绩效。贯彻党中央加强人大财经领域监督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完善计划审查监督,制定计划审查监督条例,跟踪“十三五”规划实施、“十四五”规划编制,建立经济形势季度分析制度,持续监督固定资产投资。强化预算审查监督,以“年审+季审”为主要形式、“四问该不该”为切入点,围绕财政资金“该不该花、该不该政府花、该不该花这么多、该不该当下花”这一支出预算和政策的核心问题深究细审,专题询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面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试点预算审查嵌入执法检查,形成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体系。建立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采取“综合+专项”形式帮助政府盘清家底、推动国资保值增值。建设联网监督系统,形成完整的展示、分析、评估体系,适应多场景研发功能、丰富载体、优化体验,助力更好履行财经监督职责。
  推动监察司法改革落实收效。贯彻党中央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在省级人大常委会率先听取和审议同级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依法监督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推动市监委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化。围绕支持保障司法体制改革和群众关心关切,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基本解决执行难、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未成年人审判的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检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未成年人检察、食药安全检察的工作情况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首次专题询问“两院”工作,监督和保障审判权、检察权公正高效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常委会把握重大事项决定的时机,将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决议时间提前至代表大会召开前,确保项目资金依法纳入预算;就调整计划、预算、政府债务和3个税种适用税率等作出决议决定;以决议方式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障涉改革机构领导人员及时任命,修改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组织宣誓200人次,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五、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动人大代表作用更好发挥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常委会把支持保障代表履职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优化保障机制,便利履职方式,帮助代表提高履职能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的桥梁。
  做精做细学习培训。突出政治引领,所有学习培训都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内容;面向基层代表在市委党校举办3期脱产培训班,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275人次代表参加。做好基础培训,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帮助代表尽快进入“角色”;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办3期实体班,梳理应知应会、明确履职要求,320人次代表参加;探索“小班制专题化”培训,围绕议题集中学习27次、代表和工作人员2600多人次参加。开展线上培训,建设“北京人大网上课堂”,上线课程6591项,将培训延伸至移动端。
  改进规范履职保障。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覆盖基层代表566人。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共邀请代表837人次,疫情期间通过“现场+线上”方式保障列席不断档。坚持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头、645人次代表参加,自觉接受监督。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形式,围绕议题组织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年中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热点问题开展会前视察。保障好全国人大北京团活动。上调市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和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误工补助标准。出台文件规范代表向司法机关转交群众反映司法案件相关材料的方式和程序。加快建设代表网上履职平台,整合活动登记、意见反馈、履职档案等功能,便利代表多终端、多载体履职。
  办好代表议案建议。规范议案工作制度,修改废止有关法规,引导代表依法就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提出议案。推动将代表提出的法规案先交有关专委会审议,涉及的24件法规中,6件已通过、4件列入计划;将涉及人大监督的议案纳入计划,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提升建议工作质量,选编典型案例加强引导,探索建议提出前代表同有关方面沟通机制,每年召开会议集中交办、明确要求,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14类86件、专委会专项督办52类498件,就反复提出的61件组织专题研究,对承办过程中确有困难和限制的协调做好沟通解释。经各方面共同努力,办结建议4979件,建议所提问题办理时限内解决率81.97%,公开建议原文4688件、公开办理结果4007件。
  六、健全履职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整体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任务。常委会对标“四个机关”定位,对照首善标准,建强队伍、完善制度、加强协同联动、做好宣传研究,努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优化组织结构。按照市委部署,推动市人大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推动3个专委会更名为监察司法、教科文卫、民宗侨外专委会,指导各专委会组建专业代表小组14个,调整4个工作机构内设处室,完成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更加科学。在有关方面支持下,多渠道选调80人充实工作力量,现有35岁以下工作人员56名、占比近20%,梯队结构、能力水平更加适应专业化要求。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优化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各环节工作,加强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纠治“四风”、改进工作作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模范机关。
  完善具体制度。推动修订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将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上位法最新规定和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写入条文。完善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工作程序,修改地方立法工作规程12件,规范审议意见书、执法检查报告等文件规制。建立常委会机关月度重点工作调度会制度,每月初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重要事项。用好主任专题会议制度,集中研究处理难点问题。以搬迁到城市副中心办公为契机,全面梳理机关规章制度,新制定80件、修改84件次、并汇编成册,确保机关工作务实高效运行。
  密切协同联动。加强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立法修法中的疑难问题及时请示,履职工作中的创新经验及时报告,就85件法律案配合征求意见,就13件法规草案中的问题请示咨询,受委托就7件法律在京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保障全国人大调研71次。协助组织中央媒体就“中华环保世纪行”在京集中采访报道。加强京津冀人大工作协同,推动完善协同立法机制,2020年三省市代表大会同步通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成为省级人大协同立法的首个实质性成果,同步组织执法检查和跨区域联合调研。加强同区、乡镇人大工作的联动,建立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制度,拓展区和乡镇人大参与地方立法的方式和途径,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区级预算管理的监督,帮助区人大提高工作质效。
  加强宣传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两次组织中央媒体就北京探索“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进行集中宣传。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围绕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和代表履职,发挥市属新闻媒体在重点议题宣传和舆论引导中的主阵地作用,提升人大新闻宣传质量和效果,增强《北京人大》杂志及新媒体影响力。抓深抓实调查研究工作,在《求是》发表题为《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理论文章;在高校设立的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和预算监督研究基地共完成调研报告79项,各工作机构赴20个省区市人大调研、形成调研报告65项,组织编印具有研究性质的《人大信息》增刊391期,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用好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组织专题论坛,完成研究课题40项。发挥重点群体“种子作用”,邀请思政课教师旁听常委会会议。在市委安排的近百次外事活动中讲好中国民主故事。
  各位代表,五年春华秋实,五年耕耘不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京华大地焕发出蓬勃生机,北京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绩,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成效,是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结果,归功于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的担当作为、勤勉尽职,归功于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区及乡镇人大的通力配合、团结协作,归功于全市人民的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走过五年奋斗历程,我们有如下共同体会:一是必须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事,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谋划和推进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二是必须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更好履行地方人大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职责;三是必须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权、开展工作,保证宪法法律在全市有效实施,保障各国家机关严格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四是必须坚持斗争精神,保持事不避难、攻坚克难的精气神,主动跟上趟、敢于扛起事、善于拿准度,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有力民主法治保障;五是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
  回顾五年履职,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常委会履职专业基础、知识储备还不够扎实,人大牵头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规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议题的精准度还需增强、监督工作机制探索创新还需更进一步,代表履职基础性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还要加强,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还有薄弱环节。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制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描绘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对推进新时代首都发展作出了系统安排、明确了目标任务。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整体实效,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首都发展和治理效能。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市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常委会、专委会和机关党的建设,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实践。全方位、全链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将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成制度宣传站、民意反馈窗、群众连心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规范和改进意见建议收集、汇总、分析工作,推进代表“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制度化,做好立法协商工作。
  三是推动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决策相结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编制实施五年立法规划,拟审议乡村振兴、建筑绿色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法规草案。
  四是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严守“依法”二字,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拟对“两区”建设“一条例一决定”、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就“十四五”规划实施、教育领域“双减”、绿色交通发展、林下经济发展、就业创业保障、金融审判、经济犯罪检察等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适时就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开展监督,做好财经领域监督工作。
  五是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强化政治责任、提升法治意识、提高履职本领。制定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计划。组建专业代表小组,邀请代表参与具体议题。规范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担任特邀职务的程序。贯彻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规范代表议案工作,强化代表建议工作的问题导向。建好用好代表网上履职平台。
  六是做好自身建设基础性工作。对标“四个机关”定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地方立法、人大监督领域法规,完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的具体程序和机关规章制度。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发挥好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的平台作用。加强新闻宣传策划,推进全媒体传播,讲好人大故事、代表履职故事。
  各位代表,复兴蓝图已绘就,团结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同心同德、砥砺前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发有为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北京篇章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