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荣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11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有2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意见建议。
法制委员会对《决定(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提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