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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表决稿)》的说明

日期:2021-09-27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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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4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邹维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1年9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三次审议稿),共有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了审议意见。总的认为,草案三次审议稿内容基本成熟,措施可行;同时,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本市在支持盲文图书馆、图书室建设的同时,还可以因地制宜地建设盲文图书角。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市支持盲文图书馆、图书室、图书角等建设,鼓励捐赠各类图书和有声读物。鼓励高等院校、社会团体、文化企业参与无障碍模式的作品制作,扩大无障碍模式的作品供应,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便利。”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按照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大占用盲道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公共服务场所提供友爱温馨的语音文字提示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以及一些文字修改意见。法制委员会建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法规出台后应当及时制定配套文件,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严格执法,确保法规顺利贯彻实施。

  法制委员会提出《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并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