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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报告

日期:2015-08-24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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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戴均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北京市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情况。

  本市自1986年开始“办实事”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作为当年重要实事项目,集中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推动解决,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也得到了市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今年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首次明确将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在推进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实现关系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征集编制工作自去年9月启动以来,为落实好实事项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有关要求,经公开征集线索、筛选项目、网络投票、沟通确认等程序,形成了7个方面、29件实事项目。需要说明的是,这29件实事项目,是将政府工作报告中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重点事项,以及结合人大代表建议需要优先解决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单独列出。上述实事项目相关预算已在年度政府预算中予以安排,将待审议通过后,纳入市政府督查专项,确保当年落实。3月2日,第73次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

  一、今年的主要做法和特点

  与往年相比,今年实事项目征集编制工作,主要突出了“四个结合”的特点:

  (一)突出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与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相结合,进一步扩大了实事线索征集的覆盖面。征集编制工作启动后,通过北京日报、首都之窗等媒体网络向广大市民征集意见建议3600余条;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部门征集到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91条;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县通过不同形式征集基层群众建议120条。在此基础上,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收集了上下联动阶段涉及民生方面建议34条。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梳理汇总出的328条实事编制工作意见,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了相应实事项目。

  (二)突出了将“办实事”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相结合,在拓宽建议办理途径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结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针对代表关注、群众期盼的问题,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商推进。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两次召开会议,研究有关实事征集编制工作,并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实事项目协调推进会,要求对可纳入2015年实事项目的建议实现当年纳入。经多次补充征集和协调确认,增加了关于解决停车、电梯安全等问题的项目,对部分代表建议作了及时的回应和落实,使实事项目更加贴近群众需求。据统计,29件实事项目中,吸纳市人大代表建议的项目共16件。从市民在首都之窗上的投票结果看,项目赞成率均在75%以上,同比提高了5%。

  (三)突出检查实事完成情况与征求意见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了与人大政协的工作衔接。“办实事”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人大代表对实事项目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建议,努力帮助政府部门“实事实办、取得实效”。今年市“两会”后,市政府办公厅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共同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视察了2014年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并在视察现场座谈,征求了对2015年实事项目的意见。与市人大财经委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事项进一步沟通,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根据代表、委员在停车治理、居家养老等方面的意见,协调相关部门,对实事项目表述和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对暂不具备“当年立项、当年办理”条件的代表建议,力争纳入今后的实事项目,滚动办理、逐步解决。

  (四)突出市级“办实事”与区县“办实事”相结合,在统筹全市“办实事”工作上迈出了新步伐。对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民生方面建议提案进行梳理分类,其中适合区县政府解决的590件建议提案已转给各区县,作为本区县确定实事的重要来源依据。目前形成的市级实事项目,涉及到30个政府部门、16个区县政府,充分体现了全市统筹“办实事”,着力解民忧、惠民生的理念。

  二、今年实事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方面共2件。包括: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5万套,竣工8万套;继续对老旧小区抗震加固、节能保温、综合整治1150万平方米。

  (二)方便市民出行方面共7件。包括:提高市民在中心城区和重点新城出行效率,完善公共交通配套服务设施和标志标识系统,调整优化公交线网,规范停车行为,扩大公共自行车建设规模等。

  (三)优化生态环境方面共3件。包括:继续推进农村地区“减煤换煤”、送气下乡;加强水源保护,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淘汰老旧机动车20万辆等。

  (四)营造安全宜居环境方面共3件。包括:通过自备井供水置换改善约30万居民供水水质;完成城六区100条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等。

  (五)提升社区生活便利性方面共4件。包括:建成2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为群众提供食品药品检测服务,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创建体育生活化达标社区,建设健康绿道等。

  (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共7件。包括:建设40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和1万张养老床位;扩大市属公园开放面积、文化惠民,提供慢性病干预、法律咨询援助服务等。

  (七)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方面共3件。包括: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调整最低工资和养老、失业、工伤待遇、城乡低保等标准;启动实施基本菜田补贴政策等。

  三、下一步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修改完善后,正式向社会公布,并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实施。同时,进一步加强督办落实,适时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检查实事项目落实情况。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北京市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附件

  北京市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共2件)

  1.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5万套,竣工8万套。(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第6条、区县上下联动提出的意见建议第4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各区县政府

  2.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继续进行抗震加固、节能保温、公共区域综合整治(包括水、电、气、热、通信及具备条件的老旧电梯等设施)等综合改造和简易楼改造,共计1150万平方米。(2015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0116号,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区县上下联动提出的意见建议第2条、第3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质监局

  二、方便市民出行(共7件)

  3.提高市民在中心城区和重点新城的交通出行效率,实现14号线中段、昌平线二期共25公里线路建成通车,2015年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达550公里。(2014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0534号、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8条)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东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丰台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4.进一步改善轨道交通车站配套服务,13号线、八通线安全门投入使用,改造1号线、2号线、13号线、八通线等车站卫生间,完善车站标志标识系统。(2015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0658号,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第25条)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5.鼓励居住区停车管理自治,城六区建设完成12处停车管理示范小区;规范停车经营行为,巩固100条停车秩序管理示范街成果,依法查处非法停车行为。(2015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0192号、0347号、0357号、0393号、0691号、0738号、0750号、0755号)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市交通委、市社会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6.改善乘客候车环境,改造100处公交车站的站牌、站亭、护栏等基础设施;调整优化公交线网,新开、调整公交线路40条;结合轨道新线开通,完善公交站点与地铁站点的引导标识。(2015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0151号、0169号、0214号、0414号、0696号、0708号,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10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城管执法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7.完成100万平方米市管城市道路大修工程,同步完善道路慢行系统80公里,保障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完成30项疏堵工程建设。(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第21条、第23条,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第31条、第32条,区县上下联动提出的意见建议第8条、第16条,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10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园林绿化局

  8.扩大公共自行车建设规模,增加服务站点,新增(建)公共自行车7000辆,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便利。(2015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0353号,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第29条、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21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

  9.完成西城区唱片厂路、丰台区纪通东路等30条无灯道路的路灯建设,改善周边群众夜间出行条件。(2014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0037号、0156号、0497号、0963号,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第31条、区县上下联动提出的意见建议第16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三、优化生态环境(共3件)

  10.继续推进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通过优质燃煤替代、煤改电等方式年度完成减煤换煤120万吨;实施农村地区液化石油气送气下乡,新发展用户10万户。(2015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0155号、0263号,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30条、第62条)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质监局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11.围绕水源保护,在36个乡镇建设38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73个村、8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63条、区县上下联动提出的意见建议第22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协办单位: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12.全市淘汰老旧机动车20万辆,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第55条、第59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

  四、营造安全宜居环境(共3件)

  13.对朝阳、大兴等地区具备条件的104个单位及居民小区的自备井实施市政管网供水置换,改善约30万居民供水水质。(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58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朝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14.进一步优化群众身边市容环境面貌,完成城六区100条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2014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2162号,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第7条、第18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

  15.加大电梯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通报力度,重点评估老旧住宅及交通、商业、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2000台电梯,并促进建立产权主体不清、资金政策不明等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政府救济机制,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2015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0297号,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第38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五、提升社区生活便利性(共4件)

  16.建成2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89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委

  17.完善322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及500个社区监测点检验检测设备,为市民提供食品药品检测服务,并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2014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0734号、0780号,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第69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18.创建665个体育生活化达标社区,开展社区体质促进项目培训推广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健身服务。(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90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19.建成200公里健康绿道,为群众提供更多休闲健身场所。(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90条、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第15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

  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共7件)

  20.通过改扩建乡镇敬老院、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等途径,建设40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并进一步完善已建成养老照料中心的居家辐射、社区支持功能。(2015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0062号,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83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21.开工建设养老床位1万张,进一步缓解养老机构入住难问题。(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第66条、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83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22.促进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开发30家社会单位和50个大学实验室课程资源,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放;组织20万学生走进国博、首博、抗战纪念馆,参观天安门升旗,引导中小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全市中小学生推出百册传统文化连环画和百部优秀少儿影片。(2015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0423号)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

  23.加大演出市场低价票惠民力度,低价票补贴资金比2014年增加30%以上,全市范围享受补贴的低价票总数达到15万张;免费向市民发放100万张具有打折、积分功能的文化惠民卡,市民持卡可享受低价文化产品及服务。(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第84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文资办

  24.组织市属医院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开展对全市1674个山区、半山区行政村的万人次巡诊活动,组织30个名中医团队进30个村、30个社区,提供诊疗、慢病干预和健康咨询等服务,提高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2014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0040号、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46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25.扶持成立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军人军属4个民办非企业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通过法治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2015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0585号,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89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

  26.扩大市属公园对外开放面积,新增文物古建开放院落10处、6000平方米,并面向市民免费开放颐和园益寿堂历史文化展、北京动物园畅观楼园史展等10个历史文化主题展览展陈馆。(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第50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园管理中心

  七、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共3件)

  27.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参合人员每人增加财政补助140元,筹资标准每人不低于1200元,进一步减轻农民医疗负担。(2014年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第2058号,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77条、第82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28.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职工工资增长;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调整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第82条、第86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9.启动实施基本菜田补贴政策,对规模化菜田进行补贴,稳定蔬菜价格,提高地产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征集实事意见线索阶段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第95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办单位: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