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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表决稿)》的说明

日期:2024-04-02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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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陶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4年3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共有9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了意见。总的认为,草案内容成熟,措施可行。经研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决定(草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关于办案领域。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探索办案领域应当稳妥推进。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建议删除第二条中的“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金融”,修改为“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法定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稳妥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卫生、生物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老年人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网络治理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的办理。”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提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