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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二次审议 租赁住房供给将进一步扩容

日期:2022-03-30 来源:经济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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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提请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在明确清理“黑中介”“隔断房”“甲醛房”,加强对哄抬租金、发布虚假房源等管理规范基础上,二审稿进一步对强化政府对房源供给统筹、提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水平、强化社会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细化完善。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力兵介绍说,此次条例草案的修改以住房租赁管理与服务并重为原则,更加注重体现首都功能,更加注重北京市住房租赁体系建设。二审稿将“住有所居、房住不炒、租购并举、职住平衡”等内容直接写入草案,明确提出北京市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禁止在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经营短租住房等,体现了推动实现首都人民住有所居、宜居安居的坚定决心。
  增加房源供给是保障住房刚需的重要途径。对此,二审稿一方面明确住房保障规划计划,增加优化空间布局、促进职住平衡、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的内容,同时进一步突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的政策导向。另一方面细化租赁住房供给方式,鼓励通过新增或者利用已有用地专门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闲置住房出租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同时,二审稿突出多主体供给,在强化政府对房源供给统筹职责的同时,也强调了市场主体的自我管理和行为责任,如明确了“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建立保险机制,鼓励投保租赁住房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
  此外,二审稿依据《价格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北京市住建部门加强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预警机制,保持租赁价格的稳定,突出底线响应和联动管控,为政府及时、合理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提供支撑和保障。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