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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 延长生育假增至60天

日期:2022-02-28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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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于即日起正式施行。修改后的条例取消了限制生育的措施,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女方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天增加至60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北京市将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补为11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项目。修改后的条例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降低生育养育负担,取消限制生育的措施,提振生育水平等进行修改,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

  条例调整完善了生育政策,明确北京市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删去有关社会抚养费、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等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措施。

  在完善生育养育支持措施,条例调整了北京市与生育相关的假期,女方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日调整为60日;设立父母育儿假,明确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此外,条例明确新的生育养育支持措施,包括:健全生育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等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孕产服务的便利化、规范化和优质化。条例还明确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可以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

  独生子女父母保障也有所调整。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一次性经济帮助金额由不少于5000元提高至不少于1000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其父母可以按照本市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获得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护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