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可通过土地整理等方式,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满足乡村振兴用地合理需求;规定建设农业中关村和种业之都,支持乡村民宿、农耕体验、林下经济等融合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