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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草案)》提请审议

日期:2024-05-30 来源: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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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上午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草案)》进行审议。草案提出,本市应建立对室内动物园等新兴业态的防疫管理制度。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定期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禁止携带家畜家禽活体乘坐公共电汽车、轨道交通车辆、道路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