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修改国旗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国徽法的决定等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栗战书主持会议并讲话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生物安全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口管制法、关于修改国旗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国徽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55、56、57、58、59、60、6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6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分别提出的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任命车俊为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陈求发为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刘俊臣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国务委员赵克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闭幕会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讲专题讲座,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王昌林作了题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计划)制定和实施的主要历程、重要作用、宝贵经验与建议》的讲座。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17日下午主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闭幕会。在会议完成有关表决事项后,栗战书作了讲话。
栗战书指出,审议和审议通过的这些法律,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适应了进入新发展阶段、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对于从法律上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对通过的法律,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让法律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需继续审议的,要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把法律修改好完善好。
会议听取审议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慈善法两个执法检查报告,联组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19年度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资产监管职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19年度国资系统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等4个专项工作报告,“两高”关于民事审判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报告。
栗战书就审议的有关事项强调,要从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宣传好解读好实施好生物安全法,使这部法律服务于国家发展、人民幸福,造福于人类文明进步;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继续用法律手段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进一步探索和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审议质量、强化落实问政,依法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推动管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要支持和推动“两高”继续加强民事审判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诉求的新变化,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