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重庆市献血条例》于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年多以来,条例实施情况如何?近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并听取了市级相关部门、部分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部分医疗机构的情况介绍,详细了解条例实施以来,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献血、采血、供血、用血情况,监督管理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
大学生是献血主力军
《重庆市献血条例》于1998年12月26日在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经修订后,于2017年11月30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通过,并于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实施以来,全市无偿献血人次数、献血总量和临床用血供应量明显增长,血液安全和临床用血得到有效保障。
目前,全市共设置市级血液中心1个、中心血站6个、中心血库11个、解放军重庆血站1个。2019年,全市(不含解放军重庆血站)无偿献血招募35.93万人次、献血总量114.98吨,这两项指标比2018年分别增长了5.17%和4.14%。
调研了解到,我市高校学生在无偿献血活动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据初步统计,2018年主城区30多所高校共35300人参与献血。
96969重庆献血服务热线,也为市民提供全天候的献血相关咨询、建议、投诉等服务。
制定配套政策促实施
两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促进条例实施。
比如,市卫健委制定了《重庆市临床血液应急保障预案(试行)》,建立健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血液应急保障体系;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出台《重庆市无偿献血采供血成本费核销办法(试行)》,加强无偿献血采供血成本费核销管理,充分保障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合法权益。
“条例实施后,还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各区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标准不一。”调研时,璧山区政府就建议完善条例配套文件,比如制定具体的献血激励措施,在休假天数、误餐费、交通费等方面进行明确。
要健全宣传动员机制
“献血是否影响身体健康?”对于无偿献血,部分市民也存在疑虑。
调研座谈时,江津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说,部分群众对无偿献血的科学性认识不足,“献血有害”的错误观念未完全扭转。条例及有关政策宣传没有普及到位,大多数群众对无偿献血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认识不到位。同时,合理用血、节约用血、科学用血的宣传还不够深入。
在调研时,有建议称,应进一步健全宣传动员联动机制,增强条例宣传的合力。同时,要多用鲜活事例,避免空洞的说教,要推动采供血工作的透明化,让公众全流程、近距离了解采供血工作。
推进采血点进村居
市民要献血,到哪里去献?在合川区,除了在人流量大的地段设置采血车,还在每个镇街设立一处流动采血点,形成了科学的献血网络,实现了采血服务零距离。同时将区人民医院作为储血点,负责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的供血。
在调研时,有人大代表说,目前部分地区存在采血网点少的情况,建议增加采血网点,推进采血点深入到村、社区,方便群众献血。也有代表建议,要调整无偿献血招募模式,利用电话、互联网开展献血者招募。同时,要加强服务,通过预约献血、定向服务等措施,在保证献血者和工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血液采集能力。
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少数区县未按条例规定建设固定献血场所,部分区县未在人群密集区明确公益性流动采血车的停放站点。建议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按照条例要求,主动为采供血机构落实固定的采血场所,若建设采血屋有一定困难,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流动献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