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改革力度、发展热度和民生温度融入立法——修法促进“全过程民主”
近年来,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的立法工作计划都充分彰显了改革力度、发展热度和民生温度。良法是善治之基础,改革成果需要立法巩固和保障,改革力度越大则相应领域立法的力度也越大;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立法予以保障,发展热度越高则立法跟进速度越快,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立法本质上要以人为本、以民生为本,立法为民原则要求立法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从立法的角度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干实事解决实际问题。
力促“全过程民主”,让民主政治更生动活泼,充满生命力
近年来尤其是2020年度我国立法节奏明显提速,立法工作计划完成率高,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0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2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2件。新制定法律数量占比非常高,涉及多个重要领域,这在近些年的立法工作中并不多见。
修订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是今年两会的重要议程之一。这是两部法律施行30多年来首次修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国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该项制度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同时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在保证它的有效运行中,有两部基础性法律发挥重要作用——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
两部法律把宪法的规定具体化,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人大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在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运行中具有独特地位。此次审议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就是总结实践经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更好适应形势的新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此次修改必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力促“全过程民主”,让民主政治更生动活泼,充满生命力。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是一部专门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程序的法律。以“规则”为名的法律比较罕见。这部法律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举行,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以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罢免、任免和辞职,发言和表决等程序作了具体规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顺利举行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立法要与时俱进,折射社会的变迁。这次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的一个重要修改,就是充分反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有关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发生的新变化,完善适合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运行顺畅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例如,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监察机关的职务,增加规定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主任的质询、罢免制度。又如,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对组织“精简版”会议作出原则规定,明确应当合理安排会议日程,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全过程民主”的基层实践点、基层立法联系点颇值得全国广泛推广
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两部法律的修改,正体现“全过程民主”理念。与现行全国人大组织法相比,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同时,在对全国人大代表的要求中,草案增加“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的表述。
事实上,这些已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实践中有所体现,最显著的如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在立法中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正是中国“全过程民主”的体现。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有16部法律草案征求全国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收到1300多条意见建议,许多被吸收采纳。
值得一提的是,“全过程民主”的基层实践点、基层立法联系点颇值得全国广泛推广,并吸纳进相关法律之中。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设立了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其中,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成为唯一设立在基层街道的联系点。近年来,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让老百姓直接参与立法过程,有效提高了立法质量。今年2月26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过程民主”基层实践基地在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揭牌成立,基层实践基地将以立法意见征询、规划决策意见征询、人民意见征集、社区公共事务协商等为主要内容,持续探索表达、沟通、协商、征询、决策、评价等“全过程民主”的实现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过程民主”基层实践基地是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升级版和拓展版,其核心理念就是让老百姓参与基层立法的全过程、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全过程民主,让老百姓成为基层立法的主角。
高大上的立法必须紧紧扎根于基层和民意,通过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让高大上的立法更接地气,让立法工作走入寻常百姓家,让老百姓更便捷地参与立法,打通立法民意汇集的“最后一公里”。(刘武俊)(作者为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