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市将出台“民宿”管理规定 区别于旅馆饭店管理模式 此外 本市将编制老城保护旅游等专项规划
北京城市家庭旅社、农家院等民宿的管理规定正在制定中,民宿将实行区别于旅馆饭店的管理模式。其中,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建议该规定在年内出台。此外,本市将编制大运河、长城、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及老城保护旅游专项规划。
9月26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北京市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认为,旅游法和旅游条例实施以来本市完善了相关配套政策,旅游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大部分旅游经营者依法履行了经营主体责任。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非法“一日游”投诉同比分别下降44%和60%,旅游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同时,执法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北京市旅游委也对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作出安排。
本市民宿管理规定正在制定中
《北京市旅游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但目前条例中明确的民宿管理规定并没能在法规实施一年后及时出台。检查组建议,2018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城区和乡村民宿具体管理规定,明确民宿的开办条件、经营标准和范围,为民宿经营者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正常开展经营提供明确的政策引导。
北京市旅游委表示,目前,乡村民宿和城区民宿的管理办法制定已经取得进展。本市已形成了对民宿实行区别于旅馆饭店的管理模式的共识,《北京市乡村民宿管理导则》已经形成初稿。依据该导则,消防部门制定完成了《北京市农家乐(民宿)建筑消防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公安部门拟对乡村民宿设立住宿登记联网管理系统,工商部门拟根据镇政府提供的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办理民宿工商登记。该导则目前正在密云区、怀柔区、房山区的重点村镇进行试点,待总结试点情况后将尽快出台。
关于城市民宿,市旅游委针对疏解整治促提升行动中回收的院落如何改造成“北京人家”,进行合法化经营,正在制定相关标准。市旅游委介绍,本市还将研究制定住宿业管理办法。
老城保护旅游专项规划目前正加快编制
北京市旅游委介绍,目前,《北京市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北京市主题公园前期规划》《北京市特色旅游小镇建设规划》《北京市旅游步道总体规划》《北京市古村落旅游资源保护开发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完成。
当前,本市正在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加快编制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和大运河、长城、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及老城保护旅游专项规划,并将完成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此外,围绕城市副中心文化旅游功能,推进城市绿心和环球主题公园建设。
促“一日游”健康发展将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从旅游投诉的统计情况来看,非法“一日游”得到有效遏制,但非法“一日游”、不合理低价游等尚未得到有效根治。同时在暗访中也发现,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在前门大栅栏等地冒用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公交专线等名义,非法揽客等。
对此,市旅游委介绍,将制定促进“一日游”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持续开展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围绕虚假网上信息、非法“一日游”揽客、强迫购物等问题,重拳出击斩断非法利益链条。此外,本市还将完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规范旅游投诉处理,推进旅游投诉属地化管理,做好市区两级旅游案件处理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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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终止审议
今天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终止审议的书面报告。
2014年,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启动了《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草案)》起草工作。2014年7月、9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对《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2016年9月1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专门针对该条例作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后有关立法工作的说明,认为:住房制度建设政策性强,为了保证法制统一,这项法规不宜急于表决,建议待国家立法颁布后,对本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提请常委会审议表决。
由于国务院住房保障立法工作一直在推进中,具体出台时间尚不确定,2018年9月1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对《条例(草案修改稿)》是否终止审议进行了研究,认为: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为了与国家整体的住房保障思路保持一致,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有必要等国务院条例正式出台后,再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重新考虑本市住房保障的立法思路和主要制度设计。
因此,根据《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主任会议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对《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审议即行终止。(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