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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议案办理暨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8-11-23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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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北京市副市长 卢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7个代表团、267人次代表提交了27件涉及乡村振兴相关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合并为一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并明确与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专项工作报告合并,共同提交市人大审议。

  下面,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推进和议案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议案办理背景及过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高度重视,市四套班子把乡村振兴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动员大会”、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蔡奇书记、陈吉宁市长、李伟主任、吉林主席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密集到郊区农村一线调研,作出系列批示指示。今年二季度,市级领导同志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低收入农户帮扶开展了大调研;三季度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大调研。市四套班子领导率先垂范抓乡村振兴,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了低收入农户帮扶、职业农民培育等一批新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推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落实,推动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用地政策、宅基地建房规划管控等方面的改革深化,凝聚形成全市上下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

  议案围绕农村生态、产业、基础设施、改革、民生等方面,分析了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对于科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议案办理工作,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议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农委主办,市发展改革委等28个部门协办,共同做好议案办理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形成了议案办理暨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18日,陈吉宁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报告。

  二、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考虑和工作部署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结合北京实际,制定出台了北京《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正在征求意见,搭建了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推动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有序实现。

  一是明确了我市乡村振兴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北京建设“四个中心”的战略定位,紧扣“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这一特点,以乡村振兴“五句话”(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以城乡融合发展、农业绿色发展、农民全面发展“三个维度的发展”为主线,扎实做好乡村改革、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文化、乡村治理“五篇文章”,着力推动乡村“五个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高质量建设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明确了“三步走”的实践路径。按照“近细远粗”的原则,确定了到2020年、2035年、2050年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其中,到2020年,我市在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质量、生态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低收入帮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等重点领域要实现攻坚突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三是明确了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围绕“七个着力、一个全面加强”(即:着力营造乡村新面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着力培育乡村新动能,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大尺度绿色生态空间,促进城乡生态宜居;着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着力弘扬乡村文化,大力培育文明乡风;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着力深化农村改革,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布置了上百项工作任务和改革举措,不仅是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而且是推动都市农业大转型、农村人居环境大改善、乡村文化大传承、城乡生态大保护,统筹谋划乡村的全面振兴。

  四是明确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责任,13个涉农区党政一把手当好乡村振兴的“施工队长”,各乡镇抓好具体实施。建立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今年1月和7月份,两次召开全市新农村领导小组会议,分别传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细化各项任务安排。制定了《2018年北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明确了今年58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时间要求。对美丽乡村建设、低收入帮扶等重点工作,安排专项资金,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考评。各部门、各区每年底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

  今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府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组织实施了一批新的工作措施: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决定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在农业方面,与农业农村部共建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在人才方面,部署农业农村“四支人才队伍”建设,着力研究吸引年轻人下乡创新创业的政策举措;在生态方面,启动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在改革方面,推动大兴区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基础上,把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征地制度改革纳入国家试点;在民生方面,推动低收入帮扶从单纯的“增收”向包括加强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在内的综合“帮扶”转变,启动实施新一轮山区搬迁;在乡村文化方面,制定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在乡村治理方面,提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开展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推进村居同步换届;等等。这些新举措逐步实施,开启了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让广大农民在开局之年有了新的获得感。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乡村振兴五年规划,还将部署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推进,不断取得进展。

  三、以议案办理为契机,推动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扎实开展

  27件子议案提出了88条具体建议,涵盖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农村改革、农村民生、促进城市南部地区发展六个大类,既有全局性工作,也有区域性、行业性的工作。各部门对每个议案都形成了详细的专项办理报告,这里简要报告重点工作情况。

  (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

  今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促进首都生态文明与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农业农村是生态产品的主要供给者。我们将大力推动乡村生态振兴,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1、开展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

  2012-2017年,我市实施平原地区百万亩造林工程,造林117万亩,新增万亩以上绿色板块23处、千亩以上大片森林210处、大尺度森林公园18个,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由1485%提高到2781%,有效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质量。2018年是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的启动之年,年内将完成23万亩建设任务。抓紧编制《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规划》,将2019年至2022年任务落图落界,建立台账,有序推进。同步做好养护管理工作,完善专业化、市场化的养护机制,确保造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并且带动农民增收。

  关于“公平对待外来树种”问题。造林中将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并积极应用适合北京气候特点的引进树种,建立外来树种名录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断增加树种的多样性。

  关于“将老杂散劣果树区域纳入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问题。考虑到果树属于经济作物等因素,今年3月份发布的《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技术导则》未将老杂散劣果树考虑在内。下一步,将通过果树产业发展基金、新建现代化高效节水果园、改造低效果园等途径,逐步推进更新。

  2、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2004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向生态林管护员发放补助;2010年,建立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2017年,两项政策标准分别提高到638元/人/月(目前管护员人数4万余人)和70元/亩/年(山区生态林总面积1077万亩;资金的60%按股份平均分配给每一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0%用于森林健康经营工程建设)。下一步,将落实好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每3年调整一次、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每5年调整一次的政策,鼓励农民参与生态建设,优化林木管护队伍,使生态补偿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生态建设要求相匹配。研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生态保护红线所在地区与受益地区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分担生态保护责任。按照有关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试验区适度发展与保护方向一致的生态旅游等生态友好型产业。研究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生态补偿倾斜。推进山区集体林场运营管理机制创新,选取生态林面积较大的区,开展新型集体林场建设试点,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发展。

  3、提升林地绿地碳汇功能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等国家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开展平原造林、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森林健康经营、湿地保护与修复、公园绿地建设等多项重点工程,扩大了绿色空间,提升了林地绿地资源质量与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截至2017年底,我市林地面积1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3%,年碳汇能力1059万吨。开展了4个本市、1个京冀跨区域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北京碳汇基金,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当前林业碳汇交易仍存在市场需求量有待进一步开发、企业认知度还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今后将加大宣传力度,支持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上市交易。

  4、加强水生态环境建设

  2017年,全市新建改造污水管线911公里,完成建成区57条段黑臭水体治理,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今年将全面完成非建成区84条段黑臭水体治理,新建污水收集管线420公里、再生水管线100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225公里;加快开工建设垡头、五里坨等10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新建再生水厂工程,加快解决城乡结合部、集中水源地和民俗旅游村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实施密云水库水源保护网格化管理,探索水源保护区库滨带建设,构建良好生态屏障。

  关于怀柔水库生态保护的有关问题。我市发布了《关于实施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的意见》,未来5年全市计划搬迁12万户。正在编制的《怀柔区村庄布局规划》,将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9个村列为局部或整体迁建村庄,属于生态涵养迁建型,享受山区农民搬迁、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要继续开展库滨带建设,在全部完成9个村搬迁之前,实施村级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保证怀柔水库水源安全。

  (二)关于美丽乡村和基础设施建设

  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市级制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相关工作导则和标准,各区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台账,工作有序推进。

  1、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发布了《北京市村庄规划导则(试行)》,从环境保护、土地使用、产业、风貌、文化等多视角提出村庄规划的具体指引。目前《北京市村庄布局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征求意见,抓紧制定《北京市区级村庄布局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加快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坚持规划先行,凡是没有编制好规划的村,暂不安排新增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今年要启动建设的1000多个美丽乡村中,71个先行试点村基本完成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860个村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要抓紧推进剩余村庄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落实好开门编规划、驻村编规划的要求,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推进,立足村庄差异性实事求是编制村庄规划。推动责任规划师工作,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主体服务团队、大师专家团队,形成“规划团队库”,为乡村规划提供支撑。

  2、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上半年3426个村启动了环境整治,累计拆除违建275万平方米,清理垃圾250万吨,绿化255万平方米。下一步,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农村地区开展“清脏、治乱、增绿、控污”工作,聚焦“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等重点,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年内高标准完成1000个左右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建设的北京样本。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六网”改造提升工程,整体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扎实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全市已累计完成2513个村庄、约95万户住户的改造任务,供暖季减少散煤燃烧约290万吨;今年再完成45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住户“无煤化”。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农宅抗震节能改造,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不断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公共设施得到有效管护,正常运行。

  关于“加快我市东北部地区轨道交通建设”。在城市东北部地区,建设市郊铁路怀柔-密云线(S5线),2017年底先行开通黄土店-怀柔,加快推动怀柔-密云古北口段通车;平谷线已纳入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年-2021年)》,已于2017年底实现开工;15号线东延未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2015-2021年建设规划,目前正在研究新一轮线网规划及第三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正在组织研究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用地一体化规划建设的政策,推动打造以轨道交通站点为微中心的交通网络,带动支撑小城镇建设发展。

  (三)关于农村产业发展

  1、开展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建设

  今年1月,我市与农业农村部签署共建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合作协议,全力打造绿色生产、全程监管、产品优质、品牌过硬、区域协同的北京“安全农业”品牌,目标是到2020年,培育名优品牌100个、优质品种200个、特优基地1000个,“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覆盖率达到7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涉农区全部创建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目前已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和特优基地遴选标准,加强农产品全链条监管和品牌保护。

  2、推进农业全域绿色发展

  深入实施农业“调转节”,五年来,高耗水作物播种面积由290万亩调减到100万亩,下降655%;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全部关停治理,规模养殖场从2535家调减到890家,生猪和家禽出栏分别下降了229%和635%;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三年全覆盖工程,农业年用新水从73亿方下降至506亿方,年均减少4000万方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691提高到0723。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详查。

  3、全面开展设施农业清查整治工作

  近年来,我市对“大棚房”的查处整治力度从未放松。今年开展了新一轮更为严厉的集中清查整治,制定《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标准》,共清查设施农业23万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于9月10日开始组织验收。同时,着手建立数字化设施农业台账管理系统,做到一村一册、一棚一码,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4、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房山区、大兴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区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成立了北京农业互联网联盟。连续六年举办北京农业嘉年华(第六届接待游客113万人次,带动周边村民实现草莓销售收入123亿元、民俗旅游接待收入116亿元),组织开展大兴西瓜节、平谷桃花节、海淀樱桃节、通州番茄文化节、房山稻作文化节等农事节庆活动。9月23日,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活动在北京举办,以此为契机促进农产品销售、弘扬乡村优秀文化。借助筹办2019年世界园艺博览会、2020年世界休闲大会等大型会展机遇,引领推动周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现有乡村产业有序疏解整治和全面转型升级的基础上,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推动产业振兴。

  关于民宿发展。目前全市共评定星级民俗村240个,星级民俗旅游户5588户,乡村旅游特色业态741家,培育了怀柔田仙峪(国奥乡居)、密云干峪沟(山里寒舍)、延庆下虎叫(山楂小院)、房山黄山店(姥姥家)等一批特色民宿。下一步将研究制定我市乡村民宿导则,出台精品民宿地方标准,建立民宿管理监管机制,加强乡村民宿的旅游设施建设,创新农旅结合、农科结合、农文结合等发展模式,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档升级。

  关于“支持平谷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区”。陈吉宁市长4月份会见荷兰瓦赫宁根大学校长,倡议我市与瓦赫宁根大学合作,在平谷区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蔡奇书记7月9日到平谷调研时,强调要“围绕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生物种业、循环农业、农业智能装备”。目前合作框架协议已起草完成,目标是培育以“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为核心的产业集群,打造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展示培训、政策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并辐射带动京津冀地区。

  (四)关于农村改革

  1、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5个乡镇2609个村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别占全市拟确权乡镇、村数的100%和98.1%,涉及承包土地面积278.5万亩,占全市拟确权土地总面积的98.7%。全市土地流转面积为290.9万亩,占确权总面积的67.9%。下一步,将积极探索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选取具备条件的村,探索开展承包地乡镇统一组织经营管理试点,扩大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试点范围。

  2、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各项试点

  关于乡镇统筹利用集体产业用地试点。由市规划国土委和市农委牵头,出台了系列配套文件。目前11个试点启动了实施方案编制,3个乡镇完成联营公司组建。已对试点产业项目流程进行优化,属于社会投资建设的试点产业项目可纳入“多规合一”审查平台,实现便捷审批。允许试点乡镇的集体产业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议案提到通州区的有关问题:目前台湖镇已成立镇级联营公司,后续集体产业收益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分配。待台湖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可在符合副中心控规和《通州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试点。议案提到的“加快推进朝阳区金盏乡统筹利用集体产业用地试点”问题:市级对金盏乡的实施方案编制、产业项目定位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指导,目前镇级联营公司已组建完成,后续该镇的集体产业所得收益,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分配。《北京市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区建立专项引导资金,减轻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压力。下一步,市级将就单元内资金平衡机制出台相关政策,保障试点顺利推进。

  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市级制定了18项配套政策,初步形成了同权同价、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制度,进行了出让、转让、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入市实践。下一步,将总结大兴的试点经验,指导推进全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相关工作。

  关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2017年至2021年,全市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2017年已供应203.9公顷)。市级制定了工作意见,对项目选址、居住配套、租赁运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同时明确了鼓励扶持政策。金融支持方面:已协调金融管理部门,研究支持集体租赁住房的长期贷款政策。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等第一批共4家银行已制定具体贷款方案;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正在与部分集体租赁住房项目主体对接贷款工作。下一步,将推动金融企业针对租赁保障人群的需求,研究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为集体租赁住房提供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落实好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服务和监管方面:集体租赁住房将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住宅工程与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交用。市住建委将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条件;强化租赁房管理,杜绝以租代售,构建规范有序的租赁市场秩序。

  3、积极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

  2018年3月出台了《关于规范引导盘活利用农民闲置房屋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指导意见》,加快探索农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的有效形式。目前,已有9个远郊区42个村有组织地盘活闲置院落农宅1035套,实现年收入近2000万元,解决本地劳动力就业400余人。下一步将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完善宅基地零星分散腾退利用办法;加快研究制定宅基地规划导则,明确宅基地建房规划条件,建立宅基地批后监管机制。

  4、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2%剩余难点村以及城市化重点地区乡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中央统一安排部署,启动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摸清集体家底、明确产权归属、健全管理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实行常态化动态管理,全部工作将于2019年6月完成。加强“三资”监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市级统一组织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征地补偿费管用使用情况审计,指导各区对财政转移支付补贴资金、村干部经济责任、资源发包、工程建设等风险频发及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积极开展专项审计。

  (五)关于改善农村民生

  1、扎实推进低收入农户帮扶

  2017年底实有低收入农户70620户、151550人,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698元,55%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收入标准线(11160元)。今年以来,组织推进了系列对口大帮扶活动,中心城区与低收入村户比较集中的7个区签订了结对帮扶工作框架协议,51家市属国企、23所市属高校、31家民营企业对接帮扶低收入村;积极组织低收入农户转移就业;开展“因学致贫”情况排查,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和低保救助标准,月人均分别提高100元。上半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254元,同比增长15.8%。下一步,对应“六个一批”精准帮扶措施,对村、对户细致分类,切实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策”。进一步强化产业和就业帮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特色民宿、乡村旅游、分布式光伏、特色林下经济等见效快、收益高的产业项目。到2020年,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全部纳入民政社会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所有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低收入标准线,低收入村全部消除。“三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低收入农户中没有一个适龄学生因贫失学辍学,促进低收入农户家庭全部参加医疗保险,推动低收入农户危房问题全部得到有效解决。

  2、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近几年,全市每年新增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都在4万人以上。今年还将在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农村地区劳动力就业1万人,组织农村地区劳动力在公交地铁、市政市容、保安辅警、铁路护路联防等岗位实现转移就业。此外,组织广大农民充分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巡河护河等工作,落实好平原造林管护、园林苗圃、山区营林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分别不低于60%、50%、80%的要求,帮助更多农民就近就地就业。

  3、加强农村地区公共服务

  加快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覆盖全面、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以小城镇、中心村为核心的30分钟公共服务圈。在农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分类施策地解决部分村庄医疗服务未覆盖、师资力量不足、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等农村民生难题。

  关于加强农村教育。今年,在继续实施地方农村专项本科招生计划、高职自主招生农村单列计划的基础上,新设立农村户籍落榜考生“专项培养计划”,让有上学愿望的农村落榜考生有更多机会接受高等教育;新设立“乡村基层干部学历提升工程”,计划5年开展学历教育1500人左右,今年实际录取201人。加强乡村教师人才培养,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初步形成了“越往基层、越是边远、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下一步,将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大对乡村教师的培训力度,补助支持乡村教师到城六区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引导广大优秀教师参与支持乡村教育发展;建立教师交流轮岗支教制度,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输向乡村学校,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

  (六)关于促进城市南部地区发展

  2010-2012年、2013-2015年,本市先后实施两个阶段的城南行动计划。今年启动实施新一轮的《促进城市南部地区加快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

  1、实施好促进南部地区发展行动计划

  按照南部地区“一轴、两廊、两带、多点”的城市服务功能组织架构,在规划管控、控制开发成本、创新开发机制、完善干部和人才政策等方面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形成良性互动、一体发展的新格局,逐步将城市南部地区打造成首都功能梯度转移的承接区、高质量发展的试验区、和谐宜居的示范区。

  2、加快补齐南部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统筹规划实施南部地区大交通体系建设,建立连通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河北雄安新区和新机场等重点区域的骨干交通网络。围绕民生“七有”要求,增加基础教育供给,引入优质医疗资源,完善公共文化体育和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3、推动南部地区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坚决拆除违法建设,强化对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加大对工业大院、一般制造业及“散乱污”企业的疏解腾退力度,着力解决南部地区土地利用低效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每年安排城市南部地区相关项目投资比例不低于总投资30%,积极探索扩大市级审批权限下放的领域和事项,将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一会三函”。推动高精尖产业用地等创新性政策措施,在南部地区试点推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南部地区交通、环保等领域的投资和运营,大力引入外资,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南部地区内生发展动力。

  4、加强区域合作

  推动各区加强合作,建立南北地区之间党政干部、专业技术干部任职、挂职交流机制。鼓励南北地区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机构合作交流,支持南部地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重点功能区对接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丽泽与金融街一体化发展,主动承接金融街、北京商务中心区外溢配套辐射资源;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以中关村丰台园、房山园、大兴园为主要支撑,建立与“三大科学城”对接转化机制,打造南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带;借助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发展,统筹南中轴及其延长线规划设计,充分利用疏解腾退空间谋划建设生态轴,植入文化等高端要素及重大活动,打造高质量文化发展轴;大力推动重点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入重大项目在房山区布局,形成东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有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和丽泽金融商务区、西有良乡高教园区等重点功能区的发展格局。

  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组织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向市委提交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调研报告,一些市人大代表也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比如:依法约束限制土地流转“二道贩子”“二房东”不当得利,保障农民土地发展权益;加强市、区层面的供地指标统筹力度,保障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刚性用地需求;加强对宅基地的规划管控,等等。这些意见建议都有很强的建设性、针对性,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开展研究,尽快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长期历史任务。以上是一些总体考虑和重点工作情况的说明,有许多问题还在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之中,有些问题的解决和答复可能还不能满足代表的要求,请各位委员和人大代表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从总体上看,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我市“三农”工作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具有良好基础。但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解决起来仍需要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但我们相信,按照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有市委的坚强领导、市政府科学组织实施,有各位委员、人大代表的正确监督,有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我市乡村振兴战略一定能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一定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