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 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卢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统筹规划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议案办理暨相关专项工作情况。
一、议案办理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1个代表团、155人次代表联名提交了12件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合并为“统筹规划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并明确与“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工作报告合并,共同提交市人大审议。12件议案共提出53条具体建议,围绕村庄规划编制、全面整治农村环境、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分析了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对推动本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议案办理工作,成立了议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22个部门协办,共同做好议案办理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形成了议案办理暨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一)注重工作实效,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市政府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以“村村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迎金秋”为主题,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工作。2019年300个农村污水治理任务完工214个、在施86个,839座公厕改造任务完工739个、在施100个,农村户厕改造累计完成13.1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总体覆盖率达到92.8%。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完善“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垃圾运转处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启动500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煤改清洁能源年内完成126个村庄、约4.1万户改造任务。山区农民搬迁工程2018年度772户新宅建设已基本完成,2019年度2447户改造任务有序推进。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标准实现全市“村村通公交”,乡村公路总里程超过13000公里。二是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途径和措施。按月调度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建立自查与互查、表扬与曝光及约谈机制,加大督促力度。对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全面核查、定期抽查和日常督查,引入第三方参与模式,科学评估整治效果。59%约2300余个村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民自觉规范行为。3254个村完成环境整治评估验收,基本达到了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三是全面启动“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15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千村整治”批次名单。重点抓好“四线两区”(冬奥会世园会、雁栖湖国际会议中心、大兴国际机场、北京城市副中心的主要道路沿线以及通州区、延庆区)周边村庄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创建。
(二)完善支持政策,全力保障美丽乡村建设
市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强化资金保障,以科学的规划引领建设实践。一是坚持“真金白银投入”,切实加大资金政策统筹力度。2018年、2019年,市级财政分别安排美丽乡村建设引导资金41.1亿元、52亿元,由区级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二是2018年以来,制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北京市村庄规划导则(试行)》《美丽乡村建设导则(试行)》《户厕革命指导意见》《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导则和标准文件,初步完善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体系。三是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自去年以来,坚持因地制宜,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2028个,占全市村庄总数的53.4%,到2020年底,将基本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坚持开门编规划、驻村编规划、统筹编规划。开展“百名规划师、百村示范行”活动,建立了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等议事平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搭建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同平台,高效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强化分类引导管控。针对3381个村,科学划定城镇集建型、整体迁建型、特色提升型、整治完善型等四类村庄,明确村庄布局和发展定位。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统筹相关部门,推进多规合一。加强空间管控,优先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河湖蓝线、公共服务设施等管控要求,实现村庄建设活动与自然环境有机融合。
(三)坚持多措并举,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始终把夯实农村产业基础放在美丽乡村建设的突出位置,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推动农业“调转节”。发展节水农业,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农业发展实现了“五减五提升”,高耗水作物播种面积调减了70%、低端规模养殖场调减了90%、农业年用新水量调减了43%、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分别调减了20%和10%;“三品一标”认证覆盖率提升了近30个百分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了3个百分点,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升了3个百分点,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提升了13.7个百分点,农业生态服务价值提升了16个百分点。二是着力发展绿色高效农业。以建设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为抓手,积极推广应用绿色防控产品和有机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三季度本市蔬菜、畜禽、水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8.3%、98%、100%。制定生猪产业优化提升发展方案,优化生猪产业布局,将投入8.5亿元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农林复合体调研,推进房山区大石窝镇林下经济试点工作,加快制定《北京市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意见》,探索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林下经济的有效措施。三是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研究制定乡村民宿发展指导意见,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档升级。目前,全市7个区被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有1100多个休闲农业园区、7700多个民俗旅游接待户,年接待游客稳定在4000万人次左右。培育了11个各具特点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9个村新入选第九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累计达到了80个。
三、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本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发挥产业内生动力,还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推进。
一是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是主体,也是直接受益者,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建设美丽乡村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广大农民祖祖辈辈生活在农村,最熟悉本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痛点和难点,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愿望最强烈,对相关举措最欢迎也最有发言权,这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宝贵资源。从面上看,全市所有村庄公共区域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拥护和欢迎。但还存在着部分地区宣传发动工作不够充分细致,群众对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缺乏足够了解,存在“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有的村在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落地过程中,没有充分征求、听取、采纳村民的意见建议,照顾合理诉求,规划还不够“接地气”;有的地区群众思想观念一时难以转变,文明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待进一步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行动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形成,“村庄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浓厚氛围需要进一步营造。
二是基层组织的带动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在这一轮环境整治过程中,多数村是主动的、积极的,村干部是有担当的。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村是被动的、消极的,是在市、区、乡镇政府的严格督导、反复检查下开展的,突出表现在有的村干部工作有畏难情绪,不能很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拆除私搭乱建等工作进度缓慢。有的村干部认为本村自身基础条件较差,资金实力较弱,不具备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条件,呈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状态。
三是长效管护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场硬仗,前期关键在整治、中期关键在建设、最后关键在管护。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些村重整治、轻管理,长此以往必然会出现反弹现象,最大的问题就是建设运行管护机制不健全不到位。目前各区普遍建立了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但从“建起来”到“用起来”“管起来”还有一定差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需要政府财政“真金白银”的投入,也需要通过村级投入和村民自筹。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绝大多数治理项目缺乏经济效益,多元化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确立。
四是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美丽乡村建设不是单纯搞好乡村环境,而是要在乡村经济发展基础上建设和谐宜居美丽乡村,努力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得益彰。从全市来看,产业持续发展动能不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划发展水平总体不高,经营主体仍以传统农家乐为主,人均消费水平偏低,2017—2018年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收入、接待人次已连续两年呈下降态势。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缺乏主导产业和创新项目,产业结构和收入来源比较单一。2018年底,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小于50万元的村有742个,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小于10万元的村有900个。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深切盼望。我们将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推动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建设合力。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统筹推进,特别是要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各相关部门要做到一竿子插到底,沉下身子往下抓,充分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真正干出成效,切实解决问题。全面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持续推进“清脏、治乱、增绿、控污”,乡村规划、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四好农村路”、拆违、危房改造、煤改清洁能源等系列指标任务逐一收账,90%以上的行政村公共卫生厕所达到三类以上标准,98%的户厕达到卫生厕所要求,99%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村庄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城乡结合部、重要水源地和民俗旅游村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高于90%,累计创建1000个首都绿色村庄,基本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四好农村路”总目标,三个批次的“千村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并巩固提升,全市农村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并长期保持。围绕“五个振兴”,全面推进15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培育打造工作,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明确每个示范村的发展基础、工作方向、示范内容、政策需求,加快形成集中连片、点线面结合的美丽乡村风景线。
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建立思想重视的长效机制。引导乡村基层干部站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思想上、态度上、行动上、效果上,做到四位一体,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建立良性管护的长效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辅相成、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分类制定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等设施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资金,建立稳定的管护队伍,破解基础设施“重建轻管”难题。建立监督问责的长效机制。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强化压力传导,通过表彰先进、曝光落后等方式,督促各区根据问题台账积极整改,下决心、下功夫、下力气整治遗留的死角,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真正达到高标准、全覆盖。切实发挥金融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作用,创新投融资机制,强化政府投入保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积极参与、金融重点倾斜的多元投入格局。
三是进一步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加快出台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扶持措施,着力推动设施农业实现绿色化、智能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大力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大幅度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多种形式发展林下经济。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生态旅游、乡村休闲旅游、民俗旅游和农业传统体验游,促进产业融合。抓好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试点建设,探索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路径,努力实现2020年底70个试点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的目标。扎实推进平谷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现代种业示范区建设。依托科技创新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北京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完成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建设。落实与农业农村部的共建协议,打造名优品牌100个、特优基地1000个。
四是进一步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农村居民对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性的认知水平,着力培养农民的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用先进的知识、文化、观念,弘扬文明乡风,涵育乡村文化,传播正能量,感染教育乡亲,让大家拧成一股绳,积极、主动、全面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全过程,为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和幸福生活而共同努力。在规划和建设前期,要广泛听取并充分尊重农民的意见建议;在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农民投工投劳机制,最大限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在后期维护中,要不断培育农民文明意识,引导动员更多村民参与环境和设施管护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真抓实干、久久为功,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推动首都“三农”走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路子。请各位委员和代表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