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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交通领域多个法规进行组合式执法检查

日期:2019-07-27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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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交通领域多个法规进行组合式执法检查 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 推动“两条例一决定”有效实施

5月18日,交警对丰台区芳城园社区内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进行清理。(邓伟摄)

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现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供图

  编者按

  道路停车改革是否有序进行?电动自行车是否合规销售?共享单车乱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今年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简称“两条例一决定”)的执法检查。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了执法检查结果。

  近4个月的时间里,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各位副主任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及市人大代表等60余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分7个小组赴城六区和通州区,深入街巷胡同、居民小区、交通路口、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共享单车停放点、快递外卖集散点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区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实现了全市十六区检查全覆盖。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某个领域内多个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的组合式执法检查,第一次采取常委会领导全体参加、分组带队的方式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也是第一次采取工作部署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启动执法检查。跟随执法检查脚步,记者探访本市多个街巷路段,对法规落实情况进行观察采访。

  深入基层 倾听民意检查执法效果

  关键词:机动车停车

  施划道路停车位4万余个 二环路内基本杜绝违停

  永定门东街至天坛东路路段,路南侧每隔几十米就设有一个白色的高位视频杆,每根杆上都架设着一大一小两个摄像头,路旁立着一块醒目的橙色“P”字牌,标注着“电子收费停车场”及收费标准、收费单位等信息。“一组高位视频设备可管8个停车位,这条路段共架设了20根视频杆,负责对126个车位进行电子收费拍照录入。”收费管理员告诉记者。

  停车电子收费改革是落实停车条例的重要举措,今年1月1日起,东城区、西城区和通州区全面实施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年底将实现全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全覆盖。截至7月中旬,在新施划的道路停车位停放过的车辆达到271万辆次,产生计费订单618万单。

  报告显示,自去年5月1日施行停车条例以来,随着道路停车改革和电子收费工作的有序推进,基本杜绝了乱收费、黑收费和议价现象,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路段不规范停车现象大幅减少,缓堵效果明显。城六区和通州区施划道路停车位4万余个。王府井、南锣鼓巷周边等26条胡同实现了不停车。

  为落实法规要求,市公安局严格开展执法整治,共调整车位2490个,清理违规车位5000余个。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停车286.8万起,同比提升10.7%,目前二环路内基本杜绝违法停车。处罚标准也相应提高,对设有禁停标志、标线区域违法停车的,一律从严罚200元,记3分。

  现场探访

  “超市白天在营业时间是免费停车,经常车满为患,到了晚上,结束营业后就不让停了。下班回家找不到车位,真的很愁人!”说起找车位,家住九龙山附近的郭晋很是无奈,“白天小区里车位大多空着,到了晚上,小区车位饱和,只能在路上违停,可商场超市里的车位晚上却大部分闲置,这太浪费了!”

  东城区统计显示,东城居民基本停车需求13.4万辆,但居住停车泊位却仅有7.8万个,存在5.6万个缺口。与此同时,社会单位、公共建筑配建停车泊位夜间空置率却在60%以上,停车泊位错时共享仍有较大潜力可挖。

  问题一:停车资源挖潜不充分 停车泊位利用率低

  一方面是车位紧张,另一方面却又有大量的停车位闲置。第三方调查显示,八成以上受访人认可和期待公共建筑停车位共享。

  对照停车条例第13、15、16、33条关于停车泊位错时共享和规范停车设施使用的规定,执法报告指出,当前还存在停车资源盘活利用不够充分,社会单位或公共建筑配建停车泊位没有得到有效共享利用等问题。有的地下停车设施收费较高、引导利用不够,甚至出现了闲置和挪作他用的现象。

  问题二:违法停车现象时有发生 常态化管理不到位

  对照停车条例第20、25、26、40条关于规范合理利用停车泊位的相关规定,执法报告指出,当前,医院、学校周边等停车秩序亟待治理,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电动汽车专用泊位被非法占用、临街商户占用公共用地施划停车位以及违法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等问题依然存在,甚至出现了私圈停车场乱收停车费的现象,执法力度和覆盖面还不够,未能形成持续性的执法震慑。

  关键词:电动车、快递外卖用车

  45.7万辆合规电动车注册登记

  今年5月初某天上午9时,十几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在宣武门路口西南角被交警一一拦下,由于这些电动车未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车主需要缴纳20元的罚款。

  “我这刚出门,正准备送媳妇去上班。”在等候交警开具罚单的时候,一个小伙儿说。“您看看其他电动车,合规的悬挂白色的号牌,超标的挂橘黄色临时标识,您这领了标识也不挂,按照规定对您处罚20元。”执法民警解释。小伙子连连点头,交了罚款,“我认罚,今天回去就给装上。”

  根据非机动管理条例要求,本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目录内的需登记上牌方可上路;目录外的,须申领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无牌不得上路行驶。5月1日以来,本市共处罚电动自行车违法24.1万起,同比提升9.7倍。

  市公安局介绍,本市产品目录已明确可登记、可使用车型506种,并在全市设置223处临时标识核发站点,核发临时标识229.6万副。同时,全市共规划20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增加办理窗口,延长办公时间,减免填表、拍照、录入等环节,为市民提供便利。去年11月以来共注册合规电动车45.7万辆。

  备受关注的快递、外卖等行业用车管理方面,本市已先期对快递车辆实施颜色、标识、编码、保险、学习卡“五统一”管理,并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当事人和所属企业“双处罚”措施。此外,鼓励重点企业发起成立“北京末端配送服务企业联盟”,引导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争取对用于生产生活必需品和日常消费品运输需求的新能源货车给予五环内通行便利。

  现场探访

  上午早高峰时段,丰台区角门东地铁站,身披各类小广告的电动三轮车、快递外卖车辆逆向行驶、随意变道……不仅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还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采访期间,数辆外卖车冲上人行横道,一边鸣笛一边与记者擦身而过。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西大望路合生汇商场、崇文门国瑞城商场周边,送餐高峰期,脚步匆匆的外卖小哥边看手机订餐信息,边将车辆随意停放在道路旁、天桥边,给通行的车辆行人带来困扰。“我也知道不能乱停,但时间真的太紧了,有时候确实找不到合适的停车位置。”一位送餐员无奈地说。

  问题一: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缺乏有效监管

  对照“决定”第2、15条关于规范使用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规定,执法报告显示,这类车辆(含老年代步车等)因大多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本市已禁止销售。目前,群众中仍有大量已购车辆在用,物流寄递企业和部分单位也在使用,既没有按机动车实行牌证管理,也没有对驾驶员实行资质管理,违反通行秩序的现象比较普遍,易发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突出,社会反映强烈。

  问题二:快递、外卖等行业用车规范管理不到位

  对照“决定”第6条关于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快递、外卖行业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告指出,目前,行业用车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企业落实的行业用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用车规范管理还不到位。一些企业还在大量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驾驶人闯红灯、超速、逆行、不主动避让行人等违反通行安全的现象比较普遍。

  关键词:共享单车

  总量减少44万辆

  报告显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方面,总量调控成效初显,停放秩序有所改善。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从2017年高峰时的235万辆,调减至2018年底的191万辆,施划车辆停放区和禁停区共1.9万余处。电子围栏技术应用得到推广,已建成近4000处停放区电子围栏、107处禁停区电子围栏和482处蓝牙监测点。

  现场探访

  人行道被密密麻麻、颜色各异的共享单车攻陷,行人只能摩肩接踵通过或绕道而行。与此同时,破损废弃车辆因无人管理沦为垃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探访期间,这些景象在许多街头并不鲜见。

  除此之外,还有市民发现,尽管有时将共享单车停放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地方,但并没有收到任何违停警示,仍然可以正常结费;即使多次违停,也没有被增收费用。这些漏洞使得部分没有“入栏”的单车成为了“漏网之鱼”。“我经常用摩拜单车,但好像只有王府井附近提示哪里不许停放,其他地方就很少有提示了。”市民李玉泽告诉记者。

  问题:投入、使用和管理不够科学

  报告指出,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经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秩序。当前,有的经营企业还存在不能及时退还押金情况,有的运维管理投入不足,对于损坏、废弃车辆,没有做到及时回收清理,还存在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现象。在一些居民小区、公交地铁站周边停放区域设置不足,一些使用人缺乏遵规守约意识,乱停乱弃车辆,增加了管理难度。

  创新方法 推动法律法规牙齿真正“咬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明确指出,执法检查不同于一般的工作检查、行政检查,也不是一般的工作调研、工作指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来开展。紧跟全国人大步伐,市人大常委会创造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不断完善组织方式和工作方法,通过实地检查、座谈讨论、抽查暗访、第三方调查等多种渠道,力求了解真实情况,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推动法律法规牙齿真正“咬合”。

  法规实施第二年立即开展检查

  面对广大市民和代表们对有序、规范、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的强烈呼吁,市人大常委会直面交通难题,加快立法步伐,于去年一年内密集出台、修订四部交通领域地方性法规,分别自去年5月1日和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形式,是人大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手段。作为一项重要监督议题,市人大常委会于法规实施第二年立即启动执法检查,旨在查找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和对策建议,让法律法规的牙齿真正“咬合”。

  “‘两条例一决定’实施第二年就马上开展执法检查,目的就是推动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伟明确指出。

  紧扣法条 突出重点

  “两条例一决定”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加起来共有93条。而执法检查不可能面面俱到,必须突出重点。

  执法检查启动会上,7大方面检查重点为委员代表们的有效监督指明方向,其中包括道路停车管理,特别是停车泊位规划施划和路侧电子收费情况,居住停车供给、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和违停执法情况,对存量“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政策落实情况,对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的规范管理问题等。

  来到人行步道边,察看共享单车是否按规定停放;步行穿越十字路口,看看专门为防止行人闯红灯而安装的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大屏幕如何工作;进入电动自行车专卖店,检查是否仍有违规电动自行车出售;进入学校,看看快递车如何能不驶入校门,就将快递包裹顺利送达学生手中……除了实地调研,执法检查组还召开了8场现场座谈会,听取了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

  “最近感觉明显查得严了。”执法检查中,一名因违规骑行被处罚的市民感慨地说。海淀交通支队中关村大队副大队长付云辉表示:“去年,每个月对非机动车违规的处罚基本在一两千笔。而如今,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光是我们大队就已经处罚了近2000笔。逆行的少了,闯红灯的少了,交通秩序有了很大的改观。”

  发现问题 不走过场

  “执法检查就是要发现问题,不能走过场。重点要发现那些影响法规实施、制约法规实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分析症结,对症下药。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道路停车秩序、居住停车供给和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快递外卖行业用车管理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李伟说。

  总体上看,“两条例一决定”实施虽然时间不长,但在核心区胡同停车治理、道路停车改革、非机动车销售管理及登记上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调控等方面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执法检查组对法规出台以来的贯彻实施情况充分肯定。

  不过,执法检查也同时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比如,停车资源盘活利用不够充分,社会单位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泊位没有得到有效共享;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电动汽车专用泊位被非法占用;一些企业还在大量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快递外卖车辆;对于损坏、废弃的共享单车,没有做到及时回收清理等。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有关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执法力度,需要人大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好,敢于揭盖露短、敢于动真碰硬,把刚性约束作用发挥出来;需要加强普法宣传,让广大市民知法懂法、主动遵法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共治”的合力,真正让法规走入百姓心中,成为大家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

  回应关切 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法规配套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现场,委员代表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全体会议审议,并同步网络直播,就加强违法停车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完善法规配套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陈永委员:

  “两条例一决定”的每一条规定都经过深入的调研、反复的论证,凝聚了各方的共识,对北京交通问题的治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市区人大常委会对“两条例一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继续进行跟踪监督,使监督压力真正转化为各区各部门落实法规、改进工作的动力,以持续监督来提升监督实效,法规落实的成效。

  王荣梅委员:

  法规出台后,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在本市范围内的违法生产销售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对法规出台前既存的大量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目前路面通行管理基本还是空白,闯灯、逆行、随意停放、不避让行人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如何对这类车辆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需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综合施策,切切实实在消存量上想办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

  郭继孚委员:

  调查数据看,停车仍有70%-80%是免费的。其中,居住区的比例大约为54%,自建房、大杂院、平房区86%的停车是免费的,单位68%的停车是免费的。这次实施路侧电子收费的道路,其实仅仅是目前城市道路的一小部分。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实施了路侧电子收费的路段停车秩序不错,没实施路侧电子收费的区域依然乱停。因此,要让市民树立起“用者付费”的观点,可以开车、可以有车,但是一定要为其合理付费,要做到“停车入位、停车交费、违停受罚”。(高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