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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日期:2019-05-31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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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蓝向东、蔡慧永、靳学军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安凤德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毅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程霞、潘振东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

  任命林辛建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赵锋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国庆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刘璐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龙非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窦江涛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任命徐宁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杨海澄、詹同为北京市第二中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免去杨小勇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任淳艺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马志星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范爱礼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林存义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尚晓茜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五)

  免去高智力的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