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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

日期:2019-03-29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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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

  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以来暨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0件,报备率100%。审查未发现备案规范性文件存在与上位法相抵触或其他不适当问题。

  根据《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市人民政府以政府令、京政发文件形式发布的规章、决定、命令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2013年至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57件,其中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和决定37件、其他规范性文件203件;各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17件。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积极推进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电子报备工作,督促市政府法制办按时报送228件现行有效政府规章。继2017年5月首次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布常委会2016年度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后,继续逐年公布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市备案审査信息平台于2017年12月1日开通试运行,实现了新增规范性文件的网上电子报备和逐件审査,细化了审查的具体标准。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开发辅助审查功能,完成与全国人大相关信息系统的全面对接。(高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