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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05-31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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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本市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首都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2018年环境状况

  (一)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和7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5.0%、8.7%、7.1%。空气质量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空气重污染大幅减少。2018年,出现空气重污染日15天,同比减少9天。空气重污染的持续时间逐渐变短、污染峰值逐渐降低,全年未出现持续3天及以上的重污染过程。

  二是优良天数进一步增加。优良天数增加到227天,占比为62.2%。其中PM2.5浓度为个位数的天数达31天,同比增加14天。1月、8月和9月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34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和30微克/立方米,首次低于国家空气质量年均标准。

  三是污染物浓度整体下降。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连续两年达到个位数,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基本相当。在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刚性增加的情况下,表征机动车排污的污染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进一步下降,已接近国家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符合国家标准。全市地表水体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CODMn)、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为4.91毫克/升、0.98毫克/升,同比分别下降17.8%和62.6%。水环境质量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全市好于Ⅲ类的优良水质河长占比54.5%,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河长占比21%,同比减少13.7个百分点。五大水系中,北运河水系改善幅度显著,蓟运河水系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二是重点湖库水质稳中向好。全市重点湖库中,好于Ⅲ类优良水体占比58.3%,同比增加10.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占比由2017年的11.7%,大幅下降至1.0%。

  三是重点污染物浓度降幅显著。“十三五”以来,全市水体中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其中氨氮浓度由2015年的5.68毫克/升下降到0.98毫克/升,降幅达82.7%。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整体优良,土壤生态环境风险整体处于低水平,94.7%的土壤环境监测点监测值达到国家标准。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全市建成区的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7分贝和69.6分贝,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五)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空气、水体、土壤中的放射性水平与往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均属正常环境水平;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六)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2018年本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8.4,保持在“良”的等级。

  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为:PM2.5年均浓度力争持续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分别下降2.5%和3%,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3%。一年来,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点工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绿色发展、减量发展,强化污染减排。通过全市共同努力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鼎力支持,2018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3.8%、7.1%和3.7%左右,全面完成年度目标和任务。

  过去的一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快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1.深入实施新版总体规划。有序推进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全面完成45项年度任务。编制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布局,努力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编制各区分区规划、重点地区新城规划等总规落地规划。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研究制定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管理办法,出台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减量挂钩工作实施意见,建设用地规模减量约34平方公里。

  2.坚持疏解整治促提升。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建立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分别创建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22和26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选国家及本市绿色园区。分类细化修订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656家。拆违腾退土地6828公顷,完成城六区及通州区1141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任务。制定“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动态清理整治521家“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业大院,163家工业大院完成清理整治查验。

  3.推动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印发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实施“两山三库五河”生态保护,系统推进“一城两带多园”绿色发展。平原区与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签订协作框架协议,建立横向转移支付机制,支持涵养区绿色产业发展。研究建立健全空气、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涵养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4.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京津冀签订新一轮三年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纵深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共同加强秋冬季攻坚,监控大气污染区域传输,协同应对空气重污染。深化区域水污染联保联治,协同开展潮白河(通州-廊坊段)治理,建立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完成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10万亩工程;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等生态工程,完成人工造林3.4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强化统筹协调。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以“蓝天保卫战”为议题的市级领导大调研。召开全市延伸至街乡镇层面的秋冬季攻坚大会,全面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健全完善“周排名、月通报、季报告”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保持重型柴油车高压执法态势。持续优化车型结构,推进4.7万辆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报废转出,累计推广新能源车23万余辆。实施重型柴油车闭环管理机制,自2018年4月实施起,约14.5万辆超标车被纳入“黑名单”数据库。实施机动车检测场记分制管理,在全国率先实施在用重型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快速检测。强化油品质量监管,320家2000吨以上加油站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在线监控改造。

  3.深入开展扬尘污染管控。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统筹调度。依托粗颗粒物监测、视频监控、道路扬尘走航监测、遥感等科技手段,不断提升扬尘监管能力。加强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对问题严重的56家企业,停止在京投标资格30至180天。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全市降尘量自8月份之后同比降低16%。

  4.强化固定污染源管理。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圆满完成陶瓷制造等4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完成71项VOCs工程治理和调整退出项目,其中燕山石化完成10个柴油储罐VOCs治理等重点工程。重点工业行业减排VOCs约2100吨。

  5.基本完成压减燃煤收官。完成450个平原村、8家燃煤锅炉单位清洁能源改造,全市集中供热清洁化比例达到99%以上,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无煤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0万吨以内。

  6.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修订并印发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完善市、区、乡镇(街道)和企业“3+1”应急响应体系,细化应急措施,组织千余家企业、2800家施工工地制定“一厂一策”的应急预案。实施与绩效水平挂钩的采暖期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错峰运输,避免“一刀切”。

  (三)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1.完善水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制定年度57项重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巡查制度,发挥“河长+警长+检长”联动机制,清理整治违法排污行为。每月通报水环境质量,预警水质变化。深入实施跨区、跨乡镇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形成上下游齐抓共治水环境的工作格局。

  2.全力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组织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精准调度、逐一销号”工作机制,45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完成市、区、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信息。平原区地下水位回升近2米。密云水库蓄水总量超过25亿立方米。

  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实施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方案。建设污水管线790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220公里。新建海淀上庄等14座再生水厂。污水处理总量达到19亿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93%。完成非建成区84条段黑臭水体治理。

  4.全面实施水生态治理。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建设22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推进实施官厅水库八号桥、妫水河入库口等水质净化湿地工程建设。实施北运河、通惠河综合治理工程。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0.7亿立方米。向城市河湖补充生态用水近10亿立方米。

  (四)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

  1.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出台净土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任务。市、区、企业签订各级目标责任书,制定评估考核办法,建立责任落实和考评机制,层层夯实责任。

  2.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完成农用地详查,基本建成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成水源地土壤调查评估。更新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指导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组织编制东方化工厂土壤风险管控和长期监测方案。监督指导首钢园区土壤修复工程,助力冬奥项目顺利进行。

  3.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新增飞灰处置能力4万吨/年。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清理整顿固废再生利用行业。开展市级工业园区风险源摸底调查。

  (五)着力实施资源节约和利用

  1.强化节能低碳管理。发布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年度计划,分解年度目标,开展节能减碳考核,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和温室气体控制。完成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五个年度履约任务,市场累计成交量2924万吨,成交额10.5亿元。印发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荐目录,推广实施一批低碳技术产品和技改项目。严控新建建筑用能增量,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27%。

  2.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制定节水目标绩效管理考评细则,强化重点用水单位监管。严格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换装高效节水器具10万余套。划定并严管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压减应急水源地取水量。调整农业结构,发展高效节水农业,调减高耗水作物2.2万亩、水产养殖面积调减到4万亩。全年用水总量实现零增长。

  3.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梳理行业基础台账、建立统计体系,完善社区、街道、区级分拣中心三级设施布局。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建立建筑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模式,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试点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成立产业联盟,回收产品109万台。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87%。

  (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建设

  1.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发布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占市域总面积的26.1%,呈现“两屏两带”空间格局。生态保护红线已纳入各区分区规划,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地方立法获得市人大批准立项。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完成“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空间的违法行为。

  2.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新增造林绿化26.9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3.5%。实施精准建绿、多元增绿、见缝插绿,新建城市公园、口袋公园,新增城市绿地710公顷、健康绿道111公里。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提高到8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6.3平方米。制定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意见,1683公顷拆违腾退土地实现“留白增绿”。平谷创建本市首个国家森林城市。

  3.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专项行动,以“清脏、治乱、增绿、控污”为要求,全面启动农村地区环境整治。完成1081个人居村庄环境整治,累计清理积存垃圾29万余处,新增绿化面积800余万平方米。推进“厕所革命”,升级改造农村公厕510座。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预计2018年农药、化肥用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30%和40%左右。引导鼓励禁养区内规模以下经营性畜禽养殖自愿退出,规模畜禽养殖场调减到394家。制定并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

  (七)努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建设。修订大气、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快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立法调研。发布《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等5项环保标准和20余项节能减排标准。

  2.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把生态环境建设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定期通报各区、各乡镇(街道)粗颗粒物浓度排名,四批次约谈污染问题多发的28个乡镇(街道)。扎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对98名责任人和2个党组织进行问责。稳步推进市级环保督察,截至2018年6月,完成16个区的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加强监督整改。

  3.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开展年度评价、中期评估。编制全市和生态涵养区各区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定实施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湿地保护修复、耕地河湖休养生息等改革方案,完成国有林场的生态公益性改革。组建市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监管机构,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

  4.实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推进排污费向环境保护税平稳转换,实际征收约4.48亿元。启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投入力度,市级财政安排“蓝天保卫战”项目资金196.7亿元。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符合环保要求产品。建立绿色金融债券担保机制,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坚持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组织开展协同执法、科技执法、随机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空气质量排名落后、断面水质较差的街乡镇实施“点穴式”执法,集中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执法效率。全市人工检查重型柴油车216.8万辆次,处罚32.5万辆次,是2017年全年处罚量的5.6倍。有效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65起、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5起。

  三、2017年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2018年3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本市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全年工作中贯彻落实。

  1.坚持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化。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高精尖”经济结构,第三产业占比达到81%。优化能源结构,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12万千瓦,地热及热泵供暖面积约300万平方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约580万吨标准煤。构建绿色交通运输结构,制定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提高货物到发铁路运输比重;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636.8公里,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提高到73%。

  2.坚持绿色理念,强化科普宣传、全民参与、社会监督,构建全社会行动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干部教育和市民培训体系,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统筹全媒体平台持续开展新闻宣传与科普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加强执法宣传和问题曝光,邀请媒体记者跟踪报道执法过程,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在行政许可听证、法规制订、重大规划政策出台过程中,广泛征集意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全年共收到生态环境有奖举报线索2236件,发放奖金36.2万元,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3.坚持科学治污,研究排放水平、污染成因、变化规律,发布新一轮源解析成果。跟踪分析排放水平、研究污染成因和变化规律,发布新一轮PM2.5来源解析结果。其中移动源、扬尘源贡献率上升,燃煤和工业源贡献率下降,生活面源贡献率进一步凸显,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科技支撑。建成覆盖全市乡镇(街道)的1000余个粗颗粒物监测网,为量化扬尘管控提供基础。筛选印刷、加油站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实用技术,调研评审环保创新技术。

  4.坚持源头减量,完善管理制度、基础设施、基层能力,大力开展垃圾分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范围,完成1778家党政机关强制分类;推进84个街道(乡镇)创建示范片区,示范片区覆盖率达30%。充实基层垃圾分类管理力量,配发专业分类收集车辆3056辆。升级改造密闭式清洁站。建成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厂等6个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8%。探索大件垃圾、废旧织物等收运处置模式。

  5.坚持精细化管理,健全管理机制、信息平台、数据应用,构建市区街三级网格化城市管理体系。进一步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修订深化网格化城市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意见,完善基层治理机制。研究建设“统筹规划、集约建设、统一运维、三级共享、分级使用”的市区街三级网格化城市管理云平台。管理系统已覆盖全市16个区、296个街道(乡镇)、6024个社区(村)。依托高密度PM2.5监测网和粗颗粒物监测网,及时发现“热点网格”,实施生态环境精准执法。

  四、2019年工作安排

  2018年度目标圆满完成,但是,本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依然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环境污染进一步向“复合型”“生活型”转变,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难度加大,是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短板之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将以新版城市总体规划为基本依据,全面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和净土保卫战,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深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

  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明确分区差异化实施路径,推动城市减量提质发展。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实施方案,全年减量30平方公里以上。统筹生态涵养区的分类管控,严控开发强度,维护生态安全。高质量建设管理好城市副中心,加快潮白河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全面实施城市绿心绿化工程;开展老城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京津风沙源二期工程,建设10万亩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

  (二)坚持实施绿色发展战略

  纵深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行动,完成中心城区和通州区739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任务,疏解退出300家以上一般制造业企业。实施“留白增绿”造林绿化1270.6公顷,继续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全市新增造林绿化25万亩。深入落实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建立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协调机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严格控制工业、建筑、交通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赢蓝天保卫战。把柴油货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法并实行闭环管理;鼓励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加快车辆电动化;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和环保标识管理。建立“平台共享、部门负责、执法规范、环保督察、信息公开”的扬尘精细化、全过程监管体系。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万家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围绕冬奥赛场、世园场馆周边村庄,继续开展煤改清洁能源工作。

  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河长制”为统领,加强水环境治理。保证饮用水安全,建设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工程。完成第二个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严防反弹。加快重点流域治理,消除房山区大石河等重点断面劣Ⅴ类水体。推进再生水、雨水等用于生态补水,加强北运河、永定河等重要河流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打好净土保卫战。继续推进土壤污染详查,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土壤污染防控。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实行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完善土地使用环节监管机制。划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率提高到60%,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9%。

  (四)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制定印发本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夯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组建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重大改革方案。配合完成本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审议,推动制定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统筹实施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报告了2018年全市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上年审议意见处理情况。2019年,全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改善首都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开创首都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加快建设“天蓝、水清、土净、地绿”的美丽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