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吴素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9年北京市财政决算草案已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北京市2019年市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9年市级决算情况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全市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培育财源,激发市场活力;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聚焦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2019年,我们考虑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政府债券等因素,分别编制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调整方案,均已按程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
在2020年初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我们已经报告市级各项收支预算的预计执行情况,最终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与预算执行情况基本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略有增加,其他三本预算均无变化。四本预算具体决算情况如下: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0.7亿元,下降1%,完成调整预算的101.8%;加中央返还及补助738.2亿元、区上解491.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70.2亿元、调入资金83.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划入16.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2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3.4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使用0.8亿元,总收入5434.4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0.5亿元,下降6%,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解中央支出133.5亿元、对区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416.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83.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39.7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92.3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下年使用1.9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22.7亿元,年度超收财力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6亿元,总支出5434.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预计执行数相比,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21.4亿元,主要是中央返还及补助增加16.7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4亿元,区上解等增加1.2亿元。总支出增加21.4亿元,主要是上解中央支出减少4.7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加3.4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22.7亿元。
1、主要收入科目决算情况
增值税1023.3亿元,增长2.5%,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主要是信息服务业、金融业增值税增长较好带动。企业所得税671.4亿元,下降5.5%,完成调整预算的104.2%,主要是提高研发费用的扣除比例、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以及企业利润下降等多种因素影响。个人所得税544.2亿元,下降25.3%,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主要是受个人所得税减税政策影响。
2、主要支出科目决算情况
教育支出38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科学技术支出31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支出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调整部分项目结余用于其他领域重大活动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1%,增加部分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金等多项社保待遇标准有所提高;卫生健康支出176.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2%,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加大首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投入,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节能环保支出136.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8.9%,支出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落实中央对新能源车辆补助政策的新要求,地方配套财政资金有所减少;城乡社区支出20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农林水支出197.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交通运输支出316.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加快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公共安全支出25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9%,增加部分主要用于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支持创新司法诉讼机制等工作;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7.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4%,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加大对内蒙等地区的援助力度;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3%,支出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将部分项目结余调整用于其他领域重大项目。
3、预备费支出情况
市级预备费支出50亿元,用于应对年度执行中突发情况和新增重点政策性支出,包括:帮扶青海玉树抗击雪灾,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调标补助等方面。
4、市对区转移支付情况
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1719.6亿元,其中,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416.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03亿元。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推动各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等。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推动各区教育、农业、社会保障等领域重点项目实施。
5、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我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01.5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270.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131.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107亿元,再融资债券294.5亿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市容美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疏解非首都功能、新机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重大工程。
6、“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39.5%,主要是进一步控制出国人数、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加强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相关费用进一步压缩。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36%;公务接待费0.1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6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38%。2019年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4.7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新增部分预算单位。
7、基本建设情况
2019年,市级基本建设投资565.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85.3亿元,主要用于冬奥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资源优化布局、城市副中心建设等方面。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超收5.7亿元,超收部分全部结转下年使用。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56.4亿元、区上解收入266.7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131.3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亿元,总收入2372.8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调出资金82.8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011.3亿元、债务还本208.8亿元、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16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5亿元,总支出2372.8亿元。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5%,主要是企业利润收入增加;加上年结转收入2.7亿元、中央转移支付收入1.3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使用1.8亿元,总收入63.3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6.1亿元,中央转移支付支出3.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2.5亿元,总支出63.3亿元。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3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6%,主要是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超过预期。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66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8%,主要是部分险种实际申领人数少于预计。
需要说明的是,2019年,市级各预算部门认真执行经市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或调整预算,“四本预算”总体执行较好。但受财政部收支科目调整、部分项目据实列支、预备费按照具体支出事项分别列支到相应科目等因素影响,部分科目预决算数据形成一定差异。分科目决算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北京市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
按照《预算法》《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北京市2019年市级决算情况的说明》中依法报告了超收收入安排、预备费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及使用、机关运行经费、重点支出资金保障及使用效果、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
为方便代表委员审议2019年市级决算情况,我们还通过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提供了市级210家预算部门的《北京市2019年部门决算(草案)汇编》,全面反映市级预算部门的部门职责、收支决算、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情况。
二、2019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19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和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综合影响下,全市财政收支面临严峻形势,经历了不平凡的一年。全市上下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空前的力度减轻企业和个人税收负担,根据实际情况市级首次下调200亿元财政收支预算;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强化成本控制,加强资金统筹,积极应对收支平衡压力,推动年度预算平稳运行。在收支紧平衡的严峻形势下,我市更加注重向管理要效益,切实加强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等财政管理工作,连续四年在国务院对地方政府“真抓实干”考核中获得通报表扬;绩效管理工作连续8年被财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省市。
(一)坚决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2019年,我市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增值税降率”“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在地方权限范围内,我市顶格减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资源税等“六税两费”;顶格扣减退役士兵和贫困人口等重点群体的相关税费;按50%最高幅度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将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残疾人就业安置比例1.7%下调为法定下限1.5%;清理下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继续保持我市自行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清零状态。2019年,我市共为社会企业和个人减轻各类税费负担1859亿元(我市地方级减税降费1009亿元,其中: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减收771.4亿元),其中: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764.2亿元,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465.8亿元,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71亿元,降低社会保险缴费236.3亿元,企业所得税等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约270.3亿元,残保金等降费措施减免约50亿元。
(二)应对收入下行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加强收入管理和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发展。强化收入管理。在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加强各项税费征管,加大历史欠缴收入清理力度,并首次组织市属国企上缴利润141.1亿元,尽最大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组建财源建设专班。建立市财政部门牵头、市税务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市级财源建设专班,构建市区“1+16”财源建设专班体系,推进部门、市区信息数据共享,统筹研究解决当前财源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市级部门与各区工作协作,形成全市财源建设工作合力。稳定存量财源。健全对企业精准帮扶机制,主动协助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建设“财源大数据系统”,实时监测重点收入运行情况和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企业纳税信息,及时发现并核实企业异常变动情况,清理核实“在京经营、异地纳税”情况,指导企业自觉依法规范缴纳税费。吸引培育增量财源。鼓励支持存量税源进一步扩大在京业务;出台财政激励引导政策,吸引一批行业头部企业落户我市;引导支持各区加快培育成长性好、高附加值的增量税源。优化营商环境。我市先后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2.0版、3.0版改革政策,从缩短纳税时间、降低企业综合税费负担等方面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我市营商环境评价持续提升,在国内排名继续保持第一,为企业在京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强化支出管理和成本控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对各部门的委托业务费、会议、培训等非刚性、非重点的日常开支经费进行压减,压减比例达到10.5%,超过中央要求0.5个百分点。通过压减,筹集资金80亿元,统筹用于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强化各类资金的统筹使用。市级在支出规模总体压减的情况下,切实强化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统筹,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将政府债券资金作为年度预算资金的有力补充,集中财力保障全市性重点工作。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收回净结余资金和预计无法使用的财政资金,对于年初批复部门的预算资金,在年底前未支出部分统一收回统筹使用,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指导各部门加快消化存量资金,当年消化率达到90.9%。加强全成本绩效管理。着力强化成本管控,在2018年开展学前教育和养老事业2个领域试点的基础上,2019年扩展到地面公交运营补贴、农村污水处理等27个项目,累计达到29项。进一步压降项目支出成本8.6%,调整完善支出标准86项,节约资金约60.7亿元;加强管廊成本控制,节约资金40亿元;实施公用事业领域三年成本控制行动计划,当年压减地面公交、城市道路、架空线入地、水电气热等领域成本50亿元。以上累计节约资金150.7亿元,全部调整用于全市中心工作、重点任务。
(三)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经济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债券拉动经济增长作用。2019年,我市积极向中央争取了1107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规模约是2018年566亿元的两倍,有力保障了疏解非首都功能、新机场、副中心建设、“三城一区”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强化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统筹用好27支市级政府投资基金,聚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高精尖产业发展、京津冀协同、国企改革发展等多领域,投资实体项目3439个,投资额累计达1319亿元,有效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加快PPP项目落地。2019年,我市纳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的项目数量较上年增长8%,总投资额约2511.4亿元,项目落地率为91.2%,远高于全国同期项目落地水平(67.1%)。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持续扩大绿色采购范围;优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2019年我市政府采购合同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76.9%。缓解企业融资难。设立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融资担保基金,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聚焦保障全市性中心工作
全力保障重大活动和重大战略实施。集中财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活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世园会、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全力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点战略实施,加快“三城一区”建设和城市副中心建设,推动疏解整治促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对口援建等重大政策落地。积极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首都临床特色应用研究,加快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建设、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产业培育、医药协同科技创新研究及卫生科研平台建设。助力实施“首都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行动计划”等优秀人才战略,提高科研人员奖励标准,支持引进优秀人才。促进文化中心发展。支持中轴线申遗及“一城三带”保护传承发展,推动文物修缮、保护、展示和利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发放惠民文化消费券,实施惠民演出低票价补贴。积极筹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倡导全民健身,推动冰雪运动发展。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在继续支持各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统筹促进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扩增幼儿园138所,新增学位约3万个。推动99个“高精尖”学科建设及“一流专业”建设。继续推进市属高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改革,实施高职阶段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建设我市中等职业院校重点实训基地。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北京朝阳医院东院、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等项目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实施罕见病药品等增值税减免政策,支持将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推动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和优抚对象等人群的补助标准。推动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着力稳定就业。设立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加快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落实部队退役人员的各项安置政策,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额扣减额度。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加大核心区环境整治,基本完成核心区1892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任务。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落实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改厕、农村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支持平原造林工程,新增城市绿地271.5公顷。
(五)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扩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范围。监控范围横向覆盖200多家市级一级预算部门1164家预算单位,纵向涵盖16个区级财政部门2572家预算单位;监控资金规模较上年增长7.7%,但预警资金大幅下降21.9%,有效提升预算执行的规范性。
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用足1107亿元新增政府债务额度,作为年度预算资金的有效补充。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梳理排查债务风险隐患,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具体措施,督促各单位落实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风险分析预判,制定未来十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计划,分年纳入预算管理,有效避免偿债风险。加强政府债务项目全过程管理,健全债券资金项目联审机制,优化债券项目遴选方式,确保债券资金聚焦用于保在建和补短板的重大项目。加快新增债券发行节奏和支出进度,我市2019年新增债券于6月份全部发行完毕,8月份全部拨付到项目上,提前完成全年政府债券发行及拨付工作,在全国排名第一。
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我市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对构建全方位格局、全过程闭环、全范围覆盖、全成本核算、多主体联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作出总体部署。强化事前绩效评估。2019年度完成145个新增市级预算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的数量比上年增加245%,涉及资金规模80.5亿元,建议不予支持的资金14.9亿元,核减率达18.5%。拓展绩效评价领域。将财政绩效评价范围扩大至部门整体支出、财政支出政策、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高精尖资金等9大类36个项目。强化绩效目标导向作用。目标编制覆盖所有部门的事业发展类项目,以及200万元(含)以上的机构运行保障类项目。除涉密部门和涉密项目外,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所有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向社会公开。强化绩效结果应用。财政评价结果“一般”以下的部门,按照一定比例扣减部门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将财政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督促部门提升绩效管理意识,加强问题整改。
(六)加强区域财税利益协调,增强各区可统筹财力
研究完善区域财税利益协调机制。完善企业跨区迁移各区间财力补偿和平衡机制,为企业根据经营需要在区域间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财力共享机制。鼓励引导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大扩区后资源统筹力度,实现更好发展。研究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运营期红线内财政收入分享机制,确定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红线内税收分享比例,保障京冀双方利益。
多项措施支持各区增强可统筹财力。实施以个税调整为核心的市区收入划分改革,扩大市区共享税范围,把原来市级独享、成长性好的个人所得税纳入市区共享范围,市级向各区让渡收入80亿元,进一步调动各区推动经济发展、加强财源建设、强化依法征管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市对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2019年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82.4%,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增强各区可统筹财力,引导各区统筹保障好全市性重点项目。将更多新增债券资金向区级倾斜,发挥投资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支持各区重大项目建设。2019年,我市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107亿元,其中区级987亿元,占比89.2%。
三、预算执行管理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各位代表委员,总的看,2019年市级决算情况较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仍面临一些需要关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严峻。2019年,受经济下行、落实减税降费、增值税收入分享比例调整及实施减量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持续低位运行;2020年,全市减税降费政策性翘尾减收影响仍在持续,上年一次性入库形成的高基数也需要逐步消化,我市首次安排了财政收支预算零增长。今年伊始,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财政收入带来新的冲击,特别是随着疫情波动,对企业复工复产、经济逐步恢复带来压力,下一步财政收入形势仍有较大不确定性。
二是支出保障压力较大,支出效益还需继续提升。推动“四个中心”建设、维护首都特大城市平稳运行、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推动民生改善等,都需要财政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撑。特别是,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增大了财政支出压力。通过绩效评价也发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有提高空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保障民生的方式路径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是资金分配和执行衔接不够,预算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根据审计报告分析,部分政府投资计划执行与年初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衔接不够,部分支出政策执行效果需加强评估,部门存量资金统筹、成本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委托业务费等一般性支出还有压缩空间,转移支付资金存在一定程度的固化和重复交叉,部分区域还需关注债务风险偏高的问题。
我们将高度重视预算执行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形势研判分析,强化预算管理,完善财政政策,有针对性地提升财政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工作要求,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努力做好财政管理工作,助力首都经济加快恢复,各项事业持续发展。
一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努力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运行。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坚决把国家和我市已出台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把减税降费释放的政策红利转化为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将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延长到2020年底,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渡过难关。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国内国际形势变化,强化财政收入运行的跟踪分析,充分考虑影响收入的各种增减收因素,努力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运行,提前研究应对收入波动的预案。
二是强化资金统筹,全力保障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统筹。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强化部门资金管理主体责任,严格相关经费成本控制和资金监管,为疫情防控任务落实做好资金保障。将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稳定财政收入的重要基础,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作用,继续落实好“京十九条”“京十六条”“京十条”“京九条”等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复工相关政策措施。
三是聚焦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和财源建设,夯实财政可持续发展基础。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高精尖产业政策体系,加强项目及资金统筹,支持高精尖业态,培育新兴增长点。用好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对债券分配、下达、发行、支出、偿还全过程做好跟踪评估、风险研判,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在控疫情、稳增长、扩投资、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施《北京市财源建设工作考评办法》,通过客观评估衡量各区财源建设水平,建立约束和激励机制,精准调动各区财源建设工作积极性。推进楼宇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对接财源大数据系统,加强人均、地均贡献分析,从源头管控异地纳税。
四是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将政府过“紧日子”思想贯穿财政管理各环节,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可压尽压的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紧急项目支出,严把支出预算关口,进一步压减会议、差旅、培训、出国等公用经费以及受疫情影响可暂缓实施和不再开展的项目支出。严格预算执行约束,强化预算安排同执行、评审、审计、绩效的挂钩机制,对执行进度慢、绩效评审审减率高、存在屡查屡犯审计问题的部门,按一定比例压减项目支出预算。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事项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持续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改革扩围增效,将29个项目全部纳入预算定额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改革向行政运行、公用事业、转移支付等领域拓展。
五是夯实财政基础工作,提高财政资金资产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六保”经费监控,完善实时监控、月报分析和重点预警机制,牢牢守住“六保”底线。加快推进分领域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调整优化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更好发挥转移支付兜底线、保民生、促发展的作用,支持各区落实功能定位。督促指导债务风险偏高的区域,加快隐性债务化解,使债务风险尽快回到合理区间。指导各区、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强化存量资金统筹,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报告机制,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快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编制落实好“十四五”财政规划。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