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市两年内制定修改20件公共卫生相关法规 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传染病防治条例等
健全疫情防控、固化群防群治经验做法、防控生物安全风险……两年内,本市将制定修改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传染病防治条例、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等在内的共20件与公共卫生相关的法规。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王荣梅作的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记者了解到,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
王荣梅表示,为了更好地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事业建设发展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公共卫生领域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按照“衔接配套、健全体系、急用优先”的原则,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主要分为两类项目,统筹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记者注意到,第一类项目是拟在2020-2021年进行审议的项目,共20件。此外,还有部分拟进一步评估,适时制定或修改的项目。包括,根据疫情防控和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需要,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精神卫生条例、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开展立法评估,适时进行修改。围绕慈善、捐赠、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和医疗基金监管等方面开展立法调研。根据首都公共卫生领域深化改革发展的需要,紧跟上位法制定、修改和法律实施的新要求,需要制定、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的,适时增补新的立法项目。(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