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党的领导地位。市委统一领导、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接诉即办工作。二是明确政府职责。分别对市和区政府、市政务服务部门、市民热线服务工作机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承办单位等的职责予以明确。三是强化社会协同要求。推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接诉即办工作,要求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普及。四是明确诉求人的权利义务。规定诉求人有提出诉求、自主选择诉求提出形式等权利,并遵守相应的行为规范。此外还对诉求人的不当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劝阻、批评、教育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