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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承租人纳入信用管理

日期:2018-10-24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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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共享单车在发展中出现的乱停乱放、挤占公共资源等问题突出,条例二审稿对企业报送信息范围、自行车质量、客户端提示要求、乱堆乱放等问题作了补充和完善。其中拟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将自行车动态总量、重点投放区域动态总量、承租人信用惩戒信息等接入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确定违法行为人,并告知其及时接受处罚。

  同时,企业应建立承租人信用管理制度,将承租人违法信息纳入信用管理,并采取必要的信用管理措施;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处理承租人违法驾驶、停放等行为的社会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