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二审稿中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同时,违反该规定将可处以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为提示和控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超过限制行驶速度,条例二审稿中拟增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在非机动车道设置电动自行车的限速标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