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发展迅速的共享单车市场,条例草案也对其做出了规定。其中,明确要求自行车租赁经营企业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处理承租人违法驾驶、停放等行为的社会投诉举报;并建立承租人信用管理制度,对其违法信息纳入信用管理,并采取必要的信用管理措施。对于社会关注的共享单车押金难退问题,草案中拟要求租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押金、预付金管理制度,将押金存放在本市开立的资金专用账户,承租人申请退还押金时,应当及时退还。条例草案明确提出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