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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日期:2018-10-24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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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