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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国丰等15名同志辞去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2026-01-20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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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国丰、王金山、邓乃平、冯可梁、吕和顺、朱秋征、孙国升、邹维萍、张功焰、张闽、陶晶、鲁桂华、潘建新、潘临珠、冀岩同志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国丰、王金山、邓乃平、冯可梁、吕和顺、朱秋征、孙国升、邹维萍、张功焰、张闽、陶晶、鲁桂华、潘建新、潘临珠、冀岩辞去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