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旭辉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靳学军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龚浩鸣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单国钧的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