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程琥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
免去庄伟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二)
任命钟达先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
免去徐全兵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三)
任命刘捷扬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
(四)
免去吕梅青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