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重要发布 > 专题 >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 立法者说

立法者说丨北京立法护航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6-01-29 来源:新京报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1月29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统筹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实现“举全市之力建设副中心”和“副中心的事副中心办”,条例明确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的副中心管理体制,从完善规划建设、优化产业布局、突出绿色发展、建设智慧城市、优化公共服务、推进协同发展等方面,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