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集萃

全国人大代表罗瀛建议:建立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

来源:北京晨报 日期:2018-03-15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罗瀛建议:建立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

  全国人大代表罗瀛在参加北京团审议时建议,在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起草中,更加重视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组织体系完善,在有条件的城市地区开展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试点,从管理体制、职能职责、投入保障等方面摸索经验,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组织建设。

  基层公共卫生组织体系网底不牢

  罗瀛说,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上也指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为重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以基层为重点。

  罗瀛说,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服务内容和制度建设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面向群众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经扩展至12类,包括健康档案、预防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主要由全国71万多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

  但是,距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距离健康社区(村)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原因是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组织体系网底不牢、服务能力不足、人才队伍短缺等。特别是在山区、半山区等农村地区,由于乡村医生招不来、留不住等瓶颈,队伍普遍存在很大缺口。与此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基本医疗工作趋于饱和,难以兼顾公共卫生工作。 

  建立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

  为此,罗瀛建议,依据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有关规定,在有条件的城市地区,开展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工作试点,从管理体制、职能职责、投入保障等方面摸索经验,逐步推开。

  按照“大健康”理念,主要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爱国卫生、厕所革命、卫生环境整治、全民健身等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落实等,反映村(居)民卫生和健康服务需求,评价基层卫生健康工作。

  同时,按照共治共享的原则,建立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社区卫生中心、物业委员会、街巷长等多方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和网络。

  培养乡村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罗瀛还建议,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加强对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和财政投入,通过职教力量培养一支服务于乡村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罗瀛建议,充分用好现有计生专干这支队伍,对他们明确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专业的培训,充实到公共卫生队伍中。“去年延庆针对乡村医生缺口问题,通过区职教中心对100多名计生专干进行了培训,虽然他们没有取得执业医师的资格,不能做临床医疗工作,但是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供了一支力量。”罗瀛表示,这种方式可以作为缓解基层公共卫生人员不足的一条途径。(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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