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发言

北京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北京将继续发挥“探路者”作用

来源:北京晨报 日期:2018-03-14

  原标题:北京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北京将继续发挥“探路者”作用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北京代表团昨天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硕辅,全国人大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等先后发言。

  张硕辅表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监察法草案的源头活水,制定监察法草案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重要指示的生动实践,在我国法治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法律保障。

  “监察法的生命力在于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张硕辅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监察法作为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首善标准,严格依法履职,使北京的改革试点工作继续走在前头,继续发挥先行先试“探路者”作用,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敬大力在参加审议时说,监察法草案的制定有充分的宪法依据、充分的实践基础和坚实的民意基础,从组织机构、监察对象、工作职责、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搭建起党统一指挥、全面部署、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察体系。北京是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地区,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实践,积极探索,为监察法草案制定提供了实践经验。

  敬大力建议,监察法草案通过后,启动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法等相关法律修改,确保法律之间的协调,进一步落实宪法关于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规定,构建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邹乐 曹晶瑞)

北京团联络员: 苏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新闻处处长 18612867041 电子邮箱:xinwenchu@bjr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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