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网讯 为做好文明行为促进立法工作,7月4日下午,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带队,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首都文明办、市司法局等部门组成立法调研组,到王府井商业街和圆明园地铁站出口,围绕交通文明、市容环境卫生等开展文明行为促进立法实地调研。
经调研了解,两地针对人流量大、外来游客多的区域特点,均采取了多部门配合疏导交通督促规范停车、安排文明引导员引导行人遵守交通秩序、增加人行横道等候区隔离栏杆等措施,在文明行为倡导方面起到了较好的示范效果。但是目前仍存在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机动车违规停放、行人闯红灯等问题,有些不文明行为的彻底解决仍需系统深入研究。
丛骆骆主任委员在调研中指出,此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了解目前不文明行为治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听取相关部门对本市开展不文明行为促进立法的意见建议,实地了解情况,为文明行为促进立法奠定基础。文明行为立法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提倡文明行为,惩戒不文明行为,最终实现首都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