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网讯 5月1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赴北京市学院路机动车检测场和祥龙博瑞汽车服务公司九分公司,就机动车排放检验和超标排放机动车维修工作情况开展立法调研。
按照国家大气法规定,机动车需经检验机构定期排放检验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经市生态环境局、市质监局等单位委托,北京市学院路机动车检测场等36家检测机构承担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业务,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由机动车维修企业依据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开展机动车维修及故障数据报备等工作。
座谈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市交通委分别就我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及维修企业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介绍了目前本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立法对策。北京市学院路机动车检测场和祥龙博瑞汽车服务公司九分公司重点就机动车年检情况和超标排放机动车维修情况进行了介绍,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
与会委员表示,在用机动车强制性定期检测及维修制度是世界通行且行之有效的污染物控制排放举措,要全面梳理、准确掌握我市相关污染排放和控制情况,针对重点问题提出措施予以规范;要明确机动车所有人、检测维修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不法者不敢为、不愿为;立法要明确区分具体的违法情形,有针对性的规定罚则,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规范具体执法行为。
座谈会后,与会委员前往车辆检验车间和维修车间,实地查看了车辆排放检验情况和排放不达标车辆的维修情况,并就立法中涉及的检验及维修问题与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详细交流。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王荣梅,城建环保办公室副主任李玎,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城建环保办公室法规处)